林泉镇

联合创作 · 2023-08-14 10:00

地名由来:林泉镇原名狗场,民国时期以“林为水之泉也”这句名谚更名为林泉。

2014年7月,林泉镇被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确定为全国重点镇。

1、地理位置林泉镇位于黔西县西部,东与城关镇接壤,西与大方县黄泥塘镇隔河(西溪河)相望,南与锦星乡交界,北邻红林、洪水乡。镇南北长13公里,东西宽边9公里。国土总面积为112.6平方公里。贵毕高等级公路东西穿越镇域。镇区东距县城19公里,距贵阳市126公里,西距大方县城28公里,南距洪家渡电站25公里。2、自然条件林泉镇气候温暖,热能资源丰富,年均温度13.8℃,最高温度32℃,最低温度2℃,年均降雨量1005毫米,镇域地形多以坝地、槽子地为主,间有溶岩、溶丘及低山地,地势起伏不大,海拔1200-1520米之间,土质以黄壤、黄泥巴、黄色石灰土为主,镇域自然山塘多,在全县各乡镇中居第三位,因此是农业生产条件较好的区域,适应烤烟、油菜、玉米、水稻等农作物的生长。3、人口、民族林泉镇设四个管辖片区20个行政村一个居委会,共162个村民组,7992户,37740人,少数民族户数为684户,少数民族中:彝族494人,苗族2444人,白族65人,少数民族占总人口的8.32%。二、镇资源简介1、土地资源全镇总面积112.6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的4.4%,其中耕地面积31065亩,占全镇总面积的47.7%,人均耕地0.853亩;园地0.04万亩,林地2.06万亩,占全镇总面积的12.2%;牧草地2.96万亩,占全镇总面积的17.5%;居民点及工矿用地0.44万亩,人均89.3平方米;交通用地0.19万亩,人均38.5平方米;水域0.21万亩,占全镇总用地的1.2%;未利用地3.1万亩,占全镇总面积的18.4%。耕地中水田为9776亩,旱地21289亩。2、矿产资源全镇目前未发现开发价值大的矿产资源。3、旅游资源全镇除在西溪管理区的新水村(古称则窝箐)残留有明代水西则窝箐治所遗址和野坝管理区保留部分汉墓外,其他还未发现任何文物古迹。目前具有开发价值的旅游景点为洪家渡库区西桥点,可开发为水上观光和运输。4、水资源及水利工程全镇水资源较为丰富,自然山塘多,水利用率较高,因此形成镇域田多,土少的良好条件。镇域有主要河流一条,即流经西溪的凹水界河。凹水界河两条,域内小溪流五条,但全部与暗流相通,隐现间断,利用面窄。

历史沿革:

南梁时期,彝族卢鹿部占据水西地区后,西溪等地为该部土目化砂治地。

明代晚期,出现集市龙场(后名狗场)。

清代时期,属黔西州黔兴里,官方在西溪设汛,在以那坝(野坝)、新铺、杨家海、松树沟、西溪设塘和铺。

民国十六年(1927年),置林泉乡。

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改林家镇。

民国三十年(1941年),林泉镇、岔白乡、西溪乡合并为林泉乡。

1953年5月,分置林泉、西溪、青海、瑶坪、野坝、岔白6乡。

1955年6月,青海乡并入林泉乡。

1958年9月,岔白乡并入野坝乡,同时,各乡均改公社。

1984年5月,复乡并改林泉镇。

1991年7月,西溪、瑶坪、野坝3乡并入林泉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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