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博物馆

保山市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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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30 15:55

历史沿革

1999年9月,保山市博物馆建成并布展开馆。
2003年5月,保山市政府批准成立保山市博物馆机构。
2004年,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中,三定方案批准下设保山市博物馆陈展部、文保考古部、办公室、保卫科。

建筑布局

综述

保山市博物馆占地面积5300平方米、建筑面积3224平方米、待改扩面积1200平方米建筑、布局馆舍坐南朝北,建筑仿中国古代南方铜鼓造型,整座建筑通高19.6米,最大直径56.6米。设有《史前文化》《哀牢青铜文化》《永昌文化》《滇西抗战》《历代人物》《民族民俗文化》《自然资源》《高黎贡山人类与环境》等7个特色固定展览。

展厅

馆藏文物

综述

保山市博物馆藏品主要来源于考古发掘、调查采集、征集、移交、调征和少量捐赠。按类别主要为化石、石器、陶器、铜器、铁器、瓷器、书画、金银器、货币、竹木器、牙骨器、文房四宝和少数民族文物等。
截至2012年末,保山市博物馆有各类馆藏文物6217件/套。其中一级文物2件、二级文物4件、三级文物180件。
截至2019年末,保山市博物馆有藏品6882件/套,珍贵文物186件/套。

藏品保护

保山市博物馆内设有专门的库房,置有较简单的箱、柜、囊、匣、架的保管设备,有专职的藏品管理人员,能采取简单的措施和技术对藏品进行保护管理。

文化活动

所获荣誉

2003年,保山市博物馆被云南省人民政府命名为“云南省科学普及教育基地”。
2005年9月,保山市博物馆被保山市关心工作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命名“青少年优秀文化教育基地”。
2006年,保山市博物馆中共保山市委、市人民政府命名为“保山市首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2009年,保山市博物馆被云南省人民政府命名为“省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2007年,保山市博物馆中共保山市委、市人民政府授予“市级文明单位”称号。
2006年,保山市博物馆被云南省文物局授予“云南省文物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007年6月,保山市博物馆管理机构被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国家文物局授予“全国文物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机构设施

保山市博物馆是国有文化事业单位,经费来源于市级全额财政拨款,内设办公室、陈展部、文保部、保卫科四个部室。

现任领导

馆长:王黎锐

参观信息

保山市博物馆位于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文化中心广场永昌文化园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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