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简章

联合创作 · 2024-08-15 12:14

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作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根据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要求,2021年继续开展提前招生改革试点工作。为探索人才选拔新路,选拔具有特长或综合素质好的优秀人才,根据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范围及对象

已参加江苏省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院校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申请报考。考生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并取得成绩。

二、招生专业、计划及学费

序号

专业名称

计划数(人)

学费 (元/年)

科类

学制(年)

1

畜牧兽医

70

2200

普通类

3

2

饲料与动物营养

70

2200

3

动物医学

70

6200

4

动物防疫与检疫

70

2200

5

动物药学

70

2200

6

药品质量与安全

70

5300

7

生物制药技术

70

5300

8

中药制药技术

70

5300

9

药物制剂技术

70

5300

10

食品加工技术

70

5300

11

食品营养与检测

70

5300

12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70

4700

13

宠物养护与驯导

70

2200

14

宠物临床诊疗技术

70

6200

15

园艺技术

70

2200

16

园林技术

70

2200

17

中草药栽培技术

70

2200

18

现代农业技术

70

2200

19

水产养殖技术

70

2200

20

水生动物医学

70

2200

21

休闲农业

70

2200

22

会计

70

4700

23

物流管理

70

4700

24

电子商务

70

4700

25

设施农业与装备

70

2200

26

物联网应用技术

70

5300

27

计算机应用技术

70

5300

28

计算机网络技术

70

5300

29

农业装备应用技术

70

5300

30

机电一体化技术

70

5300

31

数控技术

70

5300

32

环境艺术设计

30

6800

艺术类

(美术类考生)

合计

2200

注: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正式公布的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为准。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

20213911日,截止到31117:00

2.报名方式

考生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jseea.cn)的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申请平台向我校提交申请,也可通过我校网站(www.jsahvc.edu.cn)点击“提前招生报名入口”向我校提交申请。

四、考核办法

考核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指导与监督下,我校采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对考生进行考核。考生的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给我校。

五、录取办法

1.划线原则

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分数确定。考生分数=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1门合格计为10分,1门不合格计为5分,满分为100分)。

2.录取原则

1)我校对考生10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合格门数不作要求。考生分数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按分数从高到低顺序,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进行录取。如录取控制分数线出现同分考生,则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2)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使用合格性考试及相应的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进行录取(同分情况参照上一条录取)。

六、日程安排

时间

具体安排

3911

考生网上报名。

313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向我校提供将我校作为第一院校志愿考生的合格性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信息,我校进行录取工作。

45

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将拟录取考生数据通过录取系统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410

若我校尚有未完成计划,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向我校提供未被录取且将我校作为第二院校志愿考生的相关信息,我校进行第二轮录取工作。

420

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第二轮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将第二轮拟录取考生数据通过录取系统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5月上旬

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录取的名单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七、领导与监督机制

1.我校纪检监察室全过程参与提前招生工作,实施监督。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高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主动接受江苏省教育厅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2.我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领导下进行,由我校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八、相关事宜

1.按江苏省教育厅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我校提前招生考试,若被录取,不再参加任何其他形式的录取。

2.所有考生须参加高考体检且结果符合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否则不予录取。

3. 凡在提前招生中违规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九、联系方式

地址:泰州市凤凰东路8号——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邮政编码:225300

学校网址:http://www.jsahvc.edu.cn

联系人及电话:黄老师、郭老师(电话:0523-86158666),戴老师(电话兼传真:0523-86356530),姜老师(电话:0523-86158999

十、其他

1.如政策有调整,以经江苏省招委会批准的2021年招生政策为准。

2.本简章由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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