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业大学2022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联合创作 · 2024-08-15 09:58

南京工业大学具有百年办学历史,是首批入选国家“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2011计划)的14所高校之一,是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A类建设高校、江苏省重点建设高校、江苏省综合改革试点高校、江苏省人才强校试点高校、国家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教育部首批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试点高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高校、教育部国防教育特色学校、江苏省落实“科技创新改革30条”试点高校。为进一步推进学校体育文化建设,提高学生运动竞赛水平,根据教育部及体育总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和人才培养目标,我校2022年继续面向全国招收品学兼优、特长突出的高水平运动员。

一、招生项目与计划

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规模在我校上一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内。具体招生计划如下:

注:招生总计划不超过66人,公示合格考生人数按教育部规定执行,根据测试情况,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各项目实际招生数视生源情况适当调整。

二、报考条件

(一)考生应参加其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二)考生运动员技术等级以“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考生所持有的运动员等级证书中运动项目应与报考的高水平运动项目一致(原则上运动小项也对应一致,田径项目须严格对应)。

(三)2022年报名考生的等级证书审批日期为2012年1月1日至我校报名截止日。

(四)凡报考我校的运动员必须为生源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示无异议的考生。

(五)报考田径项目的考生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含)运动员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含)运动员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六名的主力队员。

同时,报考田径项目的考生须满足相关小项的报名起点成绩:

注:(1)径赛项目报名成绩要求均为比赛电动计时成绩。

2)凡参加过由国家体育总局或田径运动管理中心(协会)所主办的上述项目的全国性比赛(全国少年、青年比赛除外)、全国田径锦标赛(包括室内、越野赛和竞走赛)、全国冠军赛总决赛和大奖赛分站赛等比赛的考生需要特别注明。

(六)报考乒乓球项目的考生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含)运动员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含)运动员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中获得团体前三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六名者。

注:凡参加过中国乒乓球俱乐部超级联赛、中国乒乓球甲A联赛、全国青年乒乓球锦标赛、全国乒乓球锦标赛以及其他国家和地区职业俱乐部所组织的职业比赛的考生需要特别注明。

学校初审通过的乒乓球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国家体育总局指定的统考报名方式报名(详细报名信息见“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选择南京工业大学并缴费,报名及缴费相关安排详见体育总局相关公告。若未报名,视同放弃我校资格认定。

三、报名流程

教育部特殊类型招生报名系统报名→学校审核高水平运动员报考资格→考生网上打印准考证→田径考生来校参加专业测试/乒乓球考生参加全国统考→学校审定公示资格。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月10日

(二)网上报名: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陆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特殊类型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spyddbm),先实名注册,然后按流程进行报名。考生在注册过程中,如发现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信息有误,应在报名截止日期前联系等级证书授予单位进行信息更正。系统将自动生成“南京工业大学2022年高水平运动队申请表”,请下载并用A4纸打印,考生签字、监护人签字、教练员签字、中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报名成功以考生完成缴费为准(根据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教财〔2007〕89号文件精神,高水平运动队报名费为60元/人)。

请根据报名系统提示上传以下申请材料的电子扫描件或图片(无需邮寄纸质材料):

1.《南京工业大学2022年高水平运动队申请表》(需加盖所在中学公章,所在中学负责人签字);

2.身份证正反面(无身份证者使用户口簿);

3.运动员等级证书(考生如具备所报考项目多个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报名时需填报所有符合报名要求的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

4.运动员技术等级查询页面截图(需登陆国家体育总局版权所有的“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管理系统”http://ydydj.univsport.com/查询);

5.近三年高中阶段符合报名要求的获奖证书;

6.对应获奖比赛秩序册(封面及本人页);

7.对应获奖比赛成绩册(封面及本人页)。

注:所有考生必须在报名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扫描图片务必完整清晰,否则报名无效。

四、资格初审

我校初审主要依据考生网上报名填写的相关信息,重点加强在户籍地、学籍地以外省份获得运动员技术等级情况的审核,以及依集体项目、团体项目取得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的运动员个人在赛事中客观表现情况(如比赛结果数据等)审核。初审结果将于2月底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特殊类型招生报名系统”内公布,不另行寄发书面通知,请考生注意查询。

五、报到测试

报考我校田径项目的考生专业测试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

(一)报到

田径:3月11日(周五)上午9:00-12:00、南京工业大学江浦校区体育馆(江北新区浦珠南路30号)。

报到时需递交上传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同时出示以上材料的原件。材料原件不完备者取消参加专项测试资格。

报到时,考生需与我校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或抽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我校将对部分项目成绩优秀的考生进行兴奋剂抽检。抽检、检测费用先押后退,抽检结果不合格者费用自理,并通报考生所在地考试主管部门。

凡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测试的考生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必须在保险公司购买测试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现场报名时校验保险单据原件,否则不能参加测试。

(二)测试

测试时间与地点:

田径: 3月12日(周六)上午9:30-11:30、下午13:30-15:30,南京工业大学江浦校区田径场考场(江北新区浦珠南路30号)。

测试内容与方法:

田径:根据考生报名项目,按《田径竞赛规则》进行测试。

六、录取

(一)录取办法

学校根据体育专业水平测试成绩,以及运动队建设需要,择优确定合格考生,分别享受以下政策:

1.凡符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报名条件且获得一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的考生,可自行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具体文化课考试安排和考试大纲详见“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文化课单招的考生须待文化课测试成绩公布后,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的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文化课考生成绩及我校运动队建设需要,确定我校文化课单招考生入选名单并公示。这部分考生入围公示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

2.我校统筹考虑学生运动特长和学业发展,在生源省份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录取体育测试合格考生。对于体育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不低于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录取,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2021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

注: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我校录取要求不低于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高水平运动队参考录取线;对于取消本科一本线、二本线的省份,将参照各省相关规定执行。

(二)资格公示

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对高水平运动队候选人资格认定结果进行公示。获得优录政策的考生名单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

七、其它说明

如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高水平运动员统一测试,则考生必须参加并测试合格。

高水平运动队学生要接受所在院系和运动队双重管理,既要按录取专业培养方案完成专业学习任务,也要认真履行参加训练和比赛的义务。

八、监督机制

学校将严格遵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选拔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督察有关部门履行相应职责,负责受理考生投诉和来访。纪委办公室、监察专员办公室联系方式:025-58139070,jiwei@njtech.edu.cn。

学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报名考试。发现有舞弊者,取消认定或录取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在选拔及录取中出现违规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九、联系方式

电话:025-58139090(招办)

025-58130094(体育学院)

传真:025-58139090

邮箱:zhaosheng@njtech.edu.cn

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浦珠南路30号

邮编:211816

网址:

http://zhaosheng.njtech.edu.cn(招办)

http://tyxy.njtech.edu.cn(体育学院)

微信:njtechzb(南工招办)

十、附则

本简章解释权属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其中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招生政策。如教育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出台新招生政策,按新政策执行。我校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承担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事宜,请不要相信任何中介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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