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和集团
集团荣誉
怡和集团在2014年度《》企业排名名列第277位,该年收入约为394.65亿美金。
怡和集团在2013年度《财富》世界500强企业排名名列第266位,该年收入约为395.93亿美金。
怡和集团在2012年度《财富》世界500强企业排名名列第275位,该年收入约为379.67亿美金。
怡和集团在2011年度《财富》世界500强企业排名名列第319位,该年收入约为300.53亿美金。
怡和集团在2010年度《财富》世界500强企业排名名列第382位,该年收入约为225.01亿美金。
怡和集团在2009年度《财富》世界500强企业排名名列第411位,该年收入约为223.62亿美金。
怡和集团在2008年度《财富》世界500强企业排名名列第437位,该年收入约为194.45亿美金。
怡和集团主席是亨利·凯瑟克先生。
怡和集团的总裁是黎定基先生。
旗下公司置地集团也曾经属于世界500强企业之一 。
第283名。
第280名。
2020年5月13日,Jardine Matheson名列2020福布斯全球企业2000强榜第287位。
2020年8月10日,怡和集团(JARDINE MATHESON)名列第301位。
2022年8月3日,入选《财富》排行榜,位列第397位。
2023年7月,位列2023年《财富》中国500强排行榜第110位。
2023年8月,以37,724(百万美元)营收,入选2023年《财富》世界500强排行榜,排名第395位。
2024年7月,以36049.0百万美元营收,位列2024年《财富》中国500强排行榜第112位。
经营范围
怡和集团是亚洲成立最悠久的著名企业集团之一。集团的业务领域包括:金融及、零售百货、消费、工程及建筑、、汽车贸易、运输服务、房地产及餐饮等,均在市场上拥有卓越的。
怡和集团旗舰——怡和于注册设立,在拥有第一上市地位,及在百慕达及拥有地位。集团大部分股权在交易。集团曾赞助美国的托管接收计划。
怡和集团在中国设有怡和公司,是拥有雇员最多的企业。
怡和管理有限公司的总办事处设於中国香港,为集团旗下机构提供,包括、财务、法律及人力资源等支援服务。
怡和集团的策略是凭着其对亚洲的丰富经验及悠久的业务联系,为旗下业务在区内建立市场领导地位。集团积极发展现有具稳健回报的业务,同时亦投资新,从而达致持续增长之目标。
历史沿革
怡和集团最早从事业务,怡和洋行是最著名的一家老牌英资洋行,远东最大的,清朝时从事与中国的贸易。怡和洋行对香港早年的发展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亦是首家在上海开设的欧洲公司,和首家在日本成立的。
怡和洋行(Jardine Matheson,旧名“渣甸洋行”)在1832年7月1日在中国广州成立,由两名裔英国人(William Jardine,1784~1843)及詹姆士·马地臣(James Matheson一译,1796~1878)创办。
怡和洋行早年参与对中国贸易,主要从事鸦片及茶叶的买卖。
在1839年实行禁烟时,怡和的创办人威廉·渣甸亲自在游说英国政府与满清开战,亦力主从手中取得香港作为贸易据点。
1841年香港开埠之初,怡和即以五百六十五英镑购入香港首幅出售的。
1840年鸦片战争爆发后,怡和洋行于1842年将总公司从广州迁至香港。怡和初年在香港的包括、等其它贸易公司。
1843年上海怡和洋行成立。
1844年上海首次拍卖土地,亦由怡和洋行购得。
1872年以后怡和洋行放弃对华,之后怡和的逐渐多元化,除了贸易外,还在中国大陆及香港投资兴建铁路、船坞、各式工厂、矿务、经船务、银行等各行业。
1872年在上海设立公和祥码头公司。
1873年开设香港公司。
1876年怡和洋行除了在上海兴建了中国第一条铁路,亦安装了中国的第一部电梯和引入各种机械及。
1882年正式成立怡和轮船公司,并在香港、上海等地设立码头、仓库等。以后通过清内务府和等关系,以中关税作保证,在伦敦筹集资金对中国发放各种借款。
1895年在上海怡和。
1898年与合资设立,先后贷款建造京沈、沪宁、沪杭甬、广九等铁路,控制近代中国的铁路投资,又赞助英商投资矿业。
1902年在上海开设怡和冷气。
1912年以后,怡和洋行的迁至上海。
1923年创立怡和有限公司,经营机器进口业务。
1930年在上海设立怡和酿造厂。
抗日战争前,除上海、香港外、还在汉口、青岛、天津、长沙、重庆、、九江、南京、广州、汕头、芜湖、福州等地设有分支机构,成为英国在远东的最大财团。
1949年后,怡和集团在中国大陆的大部分资产及生意被收归国有。
1954年,怡和集团在中国国内最后一家办事处亦被迫关闭,公司总部迁回香港。
1961年首次在香港上市,获五十多倍。
到了1980年代末,怡和集团将地点由香港迁往百慕大,并在1990年代初将公司及旗下多家子公司的上市地点从香港移至或者伦敦。
怡置互控
1980年当时怡和集团主席为防范觊觎,想出透过怡和集团与置地互控,扞卫公司,但随着1983年香港地产因九七问题的地产崩溃,怡置互控反成怡置系负累。1984年1月置地以每股12.3港元配售7200万股怡和股票,套现8.6亿港元,使置地持有怡和股权从42.6%减至25.3%。同时,怡和亦将对置地的持股量从30%减至25%。1986年3月,怡和证券向置地购入12.5%怡和股份,使置地持有怡和股权进一步下降至12.5%。
怡和重组
早在1986年1月,怡和集团宣布重大重组,由怡和控股、怡和证券、置地三家公司注资组成香港投资者有限公司,置地将剩余持有的12.5%怡和股权全部注入新公司。其后新公司随即在1987年初与怡和证券合并,并在百慕达注册成为怡和策略控股有限公司,同年2月并取代怡和证券在香港的上市地位。置地不再持有怡和股份,而是怡和透过怡和策略控制置地,最终怡置互控解除。1986年9月及1987年4月置地先后将旗下全资的牛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及文华东方国际有限公司,在香港,并由怡和策略持有。
怡和迁册
1983年3月28日怡和集团突然宣布建议把怡和控股公司的注册地点由香港改为百慕大。当时正值香港前途谈判时期,怡和此举无疑是对香港九七问题缺乏信心。当日为星期三,股市于下午,当晚大幅下跌,一度停板,怡和及置地的股价下跌约一成。隔日(3月29日)香港收市时报1057.09,大跌61.76,达5.8%。
事实上,自80年代中叶起,怡和集团已开始部署淡出香港。除了将控股公司的注册地迁往百慕大外,集团又以“加速”,暗地里将资产向海外转移,借以降低香港的投资比重。虽然该集团(及其他已迁册的公司)已将香港的企业变成了“海外附属”,但主要业务仍在香港。按及证监会的规定,这些企业仍然必须接受这两个机构的监管。
然而,一向自恃实力庞大的怡和集团则以企业已迁册为由,要求交易所及证监会给予“上市豁免”,令该集团可以免受某些“非法定规则”如《上市规则》及《收购合并守则》的约束和规范。对于这种不合理的要求,交易所和证监会均不表同意,并认为个别公司实在不应有特权。为此,怡和集团的法律顾问更以“超过40亿元或已公布的税后盈利超过4亿元”作标准,指出当局应该给予豁免。按照这一逻辑,有钱人或交税多的人便可以在社会上享有特权了。对于这种近乎歪理的论点,监管当局除了直接拒绝外,还公开撰文批驳,认为要求极不合理。
由于要求遭到拒绝,该集团在1992年9月7日将第一上市地位移往,而香港则降作第二上市地位,撤离。另一方面,集团仍继续以不同手法向港府施压,希望取得特别。经过深入研究后,监管当局再次否决了怡和集团的要求,并清楚地指出为了维持法律的平等及保障公众投资者的利益,所有在香港上市的公司,均必须遵守香港的法例暨一切非法定性的。怡和集团并建议百慕达当局以收购合并守则为蓝本,处理怡置系股票。该行动被认定怡置系股票撤出香港股市讯号。
正因为没有争取到特权,最后1994年3月24日怡和控股发表声明,决定从1994年12月31日起,终止该集团在香港的第二上市地位,至于该集团在伦敦及其他3个交易所的上市地位,则不受影响。由于母公司宣布撤出香港,其他附属公司包括牛奶国际、置地公司、文华东方及仁孚等,随即也宣布从1995年1月1日起,结束在上市买卖,为集团在香港股票市场的呼风唤雨和吒咤驰骋画上了句号。在怡和旗帜徐落之际,全系公司市值暴跌37%。
怡和集团作为一个主要业务集中于香港的英资龙头公司,率先宣布将集团迁册百慕大,以行动向中国政府施压,并表明该集团对中国政府没有信心。这种高姿态的举止,不但引起市场极大的震撼,开展了后来企业纷纷迁册的。
自该集团宣布迁册后,很多企业相继跟随,并在1989年至1991年间形成了一个巨大浪潮。到了后过渡期,这个浪潮终于日渐平复下来。由于的进一步开放和成长,很多已迫不及待地希望进入中国大陆,开拓这个庞大而尚未开发的市场,而作为融会东西中介地位的香港,经济及则表现得异常突出和卓越。正因为香港社会稳定、经济繁荣,及企业迁册的问题也戛然而止。
怡和业务
怡和集团子公司文华东方酒店集团
怡和集团在香港以外,在地区及英国亦有其它投资。怡和集团的主要业务在怡和控股名下。怡和控股同时持有同系怡和策略控股的大部分权益。而怡和策略控股则交叉持有怡和控股的大部份股权。这种交叉互控方法,让集团能以很少的股权即稳定控制,防止被第三者收购。
与中国香港
怡和集团的英国人老板习惯上被称为大班。二十世纪以后的怡和集团大班多数来自西泽克家族(Keswicks),是创办人之一的后人。凯瑟克家族是怡和集团的,亨利·凯瑟克则是怡和集团第五代掌门人。前任的怡和大班为韦德乐(Percy Weatherall)则是西泽克家族的表亲,再前任大班为亨利·西泽克及西门·西泽克兄弟。
怡和大厦
1.(Jardine's Bazaar);
2.(Jardine's Crescent);
3.(Yee Wo Street);
4.勿地臣街(Matheson Street);
5.(Jardine's Lookout);
6.渣(Jardine's Bridge);
7.怡和大厦(Jardine House)。
在殖民地时代,怡和大班长期是香港政府局的非官守议员。当时的怡和对香港的政治、经济都有举足轻重的影响。
但随着华人资本的兴起,以及1997年主权将移交,怡和集团在香港的影响力在1980年代起已逐渐消退。
与中国台湾
怡和集团与台湾的渊源,可以追溯至1851年,当时怡和的快船是淡水河口的景致之一,将台湾的茶叶及其他商品载送到及。
在台湾,怡和集团及关系企业,其经营项目有船务、餐饮、保险、电梯、零售等,包括顶好Wellcome超市﹑Jasons Market Place、比萨(Pizza Hut)、怡和保险、迅达电梯、怡和船务、天文旅行社及家居(IKEA)等企业。
其他城市
怡和集团是最早进入中国内地进行合作且较成功的外商企业之一。
1980年,怡和参与投资了在中国的第一家合资企业“中国有限公司”及第一家工业合资企业“中国电梯有限公司”。另外,集团还通过其属下公司在省投资了水厂的。
至今,怡和集团旗下的各公司已在中国内地设立了70多家合资企业,60余个办事处,拥有一万余名员工。
怡和与中国上海
1843年,在上海开设分行。
1844年取得外滩27号(北京路口)土地,建造一幢2层楼房。怡和曾经长期是上海规模最大的一家,经营进出口贸易、长江和沿海航运、怡和纱厂(杨树浦)、怡和丝厂等众多业务,号称洋行之王。
1920年-1922年11月,上海的第四次翻建房屋,建成一座6层的花岗岩大楼,风格。
1955年以后,大楼被市局占用。
怡和与其它中国城市
1949年以前,怡和洋行在许多中国城市曾设有分支机构,在当地都具有重要影响。
除上海以外,怡和在汉口和天津的分支机构规模最大。
怡和在华的其它分支机构分布在、广州、、、长沙、、、、北平和长江沿岸港口镇江、南京、、、、和重庆。
在汉口,怡和洋行不仅在建有办公大楼和码头、仓库,还在租界外毗邻的地方建立了一大片高级住宅区,称为怡和村,通往的马路则称为渣甸路(今)。
成员
●怡和太平洋(Jardine Pacific Ltd.)100%
˙怡和管理有限公司
˙ Colliers Halifax 怡高物业 50%
˙置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00%
˙金门建筑(Gammon Construction)50%
˙香港空运货站有限公司(Hong Kong Air Cargo Terminals Ltd.) 25%
˙怡中航空服务集团(Jardine Aviation Services)50%
˙怡中航空服务有限公司(Jardine Airport Services Ltd.)
˙怡中机场服务有限公司(Jardine Air Terminal Services Ltd.)
˙怡和机器集团(Jardine Engineering Corporation)
˙ 怡和科技(Jardine OneSolution)100%
˙怡和地产投资(Jardine Property Investment Ltd.)
˙自由仓有限公司
˙怡和饮食集团(Jardine Restaurant Group)100%
˙怡和迅达(Jardine Schindler)
˙怡和船务(Jardine Shipping Services)
˙怡和旅游(Jardine Travel Group)
● 怡和汽车集团(Jardine Motors Group)100%
˙仁孚行有限公司(Zung Fu Co. Ltd.)100%
˙南星(Southern Star Motor Co.)
● 怡和保险顾问集团(Jardine Lloyd Thompson group of companies)30%
“英国及欧洲最大的保险经纪人公司,亦是世界前六大的保险经纪人公司之一”
●怡和策略(Jardine Strategic)
˙Rothschilds Continuation Holdings AG《RCH》20%
●(Dairy Farm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td.)78%
˙惠康(Wellcome)、、Market Place by Jasons
˙万宁()
˙7-11(7-Eleven)、Starmart (不包括台湾)
˙宜家家居(IKEA)(大中华区)
˙(Maxim's) 50%
●(Hongkong Land Holdings Ltd.)46%
˙MCL Land 100%(新加坡)
●文华东方国际有限公司(Mandarin Oriental International Ltd.)74%
●怡和合发(Jardine Cycle & Carriage)
●PT Astra International Tbk (印尼最大汽车制造商)
●PT Bank. Permata Tbk 44.5% (印尼第六大银行)
●PT Astra Daihatsu Motor 31.87%
●PT Astra Honda Motor 49% (印尼最大的摩托车制造商)
●PT Astra Agro Lestari 64% (印尼最大的生产商)
●Toyota - Astra Foundation (持有生产公司5%的股份,销售公司49%的股份)
●PT United Tractors Tbk.
●PT Astra Graphia Tb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