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宝镇
地名由来:因境内巨宝村得名。地处嫩江中部平原,是巨大的宝地。
2014年6月,环境保护部授予巨宝镇2012—2013年度国家级生态乡镇称号。
甘南县辖乡。1946年属第十区,1956年设巨宝乡,1958年改公社,1984年复置乡。位于县境东南部,嫩江和阿伦河之间,距县府52公里。面积295平方公里,人口1.7万。齐齐哈尔至查哈阳公路过境。辖红旗、金星、新民、会议、工农、民众、巨宝、金坑、新华、立志、建新11个村委会。乡镇企业有化工、粮油加工、机械修理等厂。农业主产小麦、玉米、大豆、甜菜、葵花子。建有畜牧场、种畜场。
历史沿革:
清末,巨宝乡一带属甘井子荒务行局辖境。
中华民国成立后,1914年划归龙江县,隶属甘井子佐治局管辖。
1916年划归布西设治局。
1926年划归甘南设治局。
1928年隶属第四区。
东北沦陷后初隶甘南县第四保。
1938年改设前大岗子村。
1943年改称巨宝村。
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1946年3月,划归东阳区管辖。
1948年3月,将东阳区西南部7个行政村划出,设置巨宝区。
1955年底和1956年初,为接收安置山东移民,勘建9个移民新村。
1956年3月,撤区划乡,分设巨宝、工农两个乡。
1958年4月,将工农乡并入巨宝乡。
同年9月,改称巨宝人民公社。
1960年3月,将巨宝公社并入东阳公社。
翌年5月,又恢复巨宝公社建制。
1984年4月,政社分开,改为巨宝乡。
1998年改为巨宝镇。
名称沿用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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