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交通大学2024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联合创作 · 2024-08-15 13:19

为贯彻落实《关于做好2024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2号)文件精神,在有关省(区、市)确定的具体实施区域,我校2024年继续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

一、领导机构

西南交通大学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分委会。

二、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155名(最终以教育部下达计划数为准),招生专业范围见附件。学校将根据考生实际报名与审核情况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报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备案。

三、报名条件

报考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1、符合2024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四、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 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完成报名。

2、考生报名时须将报名材料电子扫描件(或清晰的照片)上传至报名系统,包括以下材料:

① 《西南交通大学2024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网上打印);

② 户口簿和身份证。

上传至报名系统的材料要求真实、详尽、准确、清晰,材料复印件须由班主任审核并签名,同时加盖中学公章。考生在报名截止时间内上传的电子材料为有效报名材料,学校不接收考生的纸质报名材料。未按要求完成报名及报名材料不符合要求者,报名无效。

3、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4月10日至4月25日。

4、学校在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

5、从2023年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五、选拔程序

完成报名的考生须通过生源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的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学校将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拟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经学校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分委会集体研究,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在5月底前报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并同时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公示,不再通知考生本人。

六、录取办法

1、入选资格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

2、填报志愿:入选资格考生按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在高校专项计划相应批次填报我校高考志愿,否则视为自愿放弃。

3、录取:以分数优先方式、结合专业志愿,按分省计划排队录取。投档到我校且高考体检合格者,若投档成绩相同,依次根据数学、语文、外语成绩确定位次。根据各省生源情况,录取时学校可适当在省(市、区)间调整招生计划。

4、入选资格考生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不得低于所在省(市、区)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市、区),“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划定的为准。

5、高考改革省份资格生的选考科目必须符合学校本科招生专业(大类)的选考科目要求。

七、咨询方式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犀安路999号西南交通大学招生就业处

咨询电话:028-66366373、66368074

八、申诉渠道

申诉机构:西南交通大学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分委会

申诉电话:028-66366386

申诉邮箱:zsks@swjtu.edu.cn

九、监督机制

1、学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整个过程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

2、学校招生就业处牵头组织实施普通本科特殊类型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若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依规依纪严肃查处。

3、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邮箱:jwbgs@swjtu.edu.cn。

十、本简章由西南交通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附件:西南交通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专业及选考科目要求

序号

专业

科类

大类包含专业

选考科目

1

土木工程

理科/综合改革


物理+化学

2

车辆工程

理科/综合改革


物理+化学

3

物流管理与工程类

理科/综合改革

物流管理、物流工程

物理+化学

4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理科/综合改革


物理+化学

5

计算机类

理科/综合改革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

物理+化学

6

电子信息类

理科/综合改革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

物理+化学

7

工商管理类

理科/综合改革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商管理、会计学、工程管理

物理+化学

8

环境工程

理科/综合改革


物理+化学

9

消防工程

理科/综合改革


物理+化学

10

地质工程

理科/综合改革


物理+化学

11

测绘类

理科/综合改革

测绘工程、遥感科学与技术、地理信息科学

物理+化学

12

材料类

理科/综合改革

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物理+化学

13

制药工程

理科/综合改革


物理+化学

14

生物工程

理科/综合改革


物理+化学

注:具体分省分专业计划以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浏览 17
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

编辑 分享
举报
评论
图片
表情
推荐
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

编辑 分享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