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武鼓楼

大武鼓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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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4 09:49

历史沿革

据《方山县志》记载:明朝景泰四年(1453年),大武镇李文海倡议,“镇界四达之间,雄踞五村之中”应示其盛,众应。“伐木于北山之阳,陶瓦于西原之麓,运石于东河之野,建成观音一楼,阔三丈余、高五丈许。”
明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由州庠员李环撰文,张廷钰书丹,立碑记观音楼建筑经过。
此后又多次维修。
1986~1989年,翻修时将楼整体抬高1.5米。
2016年,对大武鼓楼实施现状修整。

建筑特点

文物遗存

大武鼓楼内现存彩塑2尊。东北隅有明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观音楼记》石碑一通,该石碑记载:“州治大武鎮,……,当景泰四年,……,建观音一楼焉,阔三丈余,高五丈许,檐□三叠,中列八卦”。

文物价值

大武鼓楼是方山县少有的明代楼阁式木结构建筑遗存,也是明清时期该地区商业繁盛、文化发达的实证,具有较高的历史价值。

保护措施

保护碑
2019年10月7日,大武鼓楼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为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旅游信息

地理位置

大武鼓楼位于中心。

交通信息

乘坐方山县公交11路、14路、2路、4路环线、3路、1路、8路、15路等观音楼站下车即可到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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