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红甸彝族苗族乡
地名由来:通红甸彝族苗族乡因有拖、洪两姓人家在此开设客店,方便行人食宿,故名“拖洪店”,后写别名为“通红甸”。
通红甸彝族苗族乡距县城51公里,幅员面积114.50平方公里,辖6个村委会10866人,最高海拔2624米,最低海拔1170米,两极高差1454米,呈明显的立体气候,是一个典型的山区农业乡,也是原云南省506个扶贫攻坚乡和17个革命老区之一。
全乡拥有耕地面积18033亩。境内已探明的矿产资源有磷矿、铅锌矿、重晶石、铜矿、石膏等。地热资源有鸳鸯温泉,出露于志留系玉龙寺组灰岩含水层中,为断裂带型温泉,属深循环地下水,内含硼、锂、锶等多种元素,水温为48—49℃,平均出流量0.2立方米/秒。森林面积43951.5亩,森林覆盖率27.93%。
少数民族以彝族、苗族为主,聚居和散杂居的村民小组25个,纯少数民族聚居村民小组20个。彝族使用苏聂、西期、阿哲三种方言,苗语属汉藏语系。少数民族聚居地学龄儿童需进行双语教学。民族风情浓郁。
十一五期间,乡党委、政府确立了 “生态立乡、农业活乡、科教兴乡”的发展战略和突出“烟、畜、果、菜”四大产业的发展思路。目前,全乡已按规划有条不紊分步实施。
历史沿革: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4月,通红甸彝族苗族乡境域成立新西区。
1961年,西山公社成立。
1963年,西山公社合并盘溪公社,成立二区区公所。
1972年,二区分为盘溪公社和红山公社。
1981年8月,红山公社更名通红甸公社。
1983年12月,改通红甸区公所。
1988年1月,通红甸区改乡。
同年设立通红甸族苗族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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