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38号)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的决定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2023年7号)联合创作 · 2023-01-01 00:0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浏览 1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分享 举报 评论图片表情视频评价全部评论推荐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52号)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的决定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2016年2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 2016 年 第 52 号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的决定》已于2016年4月14日经第8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部 长 杨传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18号)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的决定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2019年2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 2019 年 第 18 号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的决定》已于2019年6月12日经第12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 长 李小鹏 2019年6月21日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 《道路运输从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 (2006年11月23日交通部发布 根据2016年4月21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9年6月21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22年11月10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运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15号)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的决定 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2024年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3 年 第 15 号《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的决定》已于2023年11月1日经第24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部 长 李小鹏 2023年11月10日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决定对《国际道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17号)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的决定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2024年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3 年 第 17 号《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的决定》已于2023年11月1日经第24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部 长 李小鹏 2023年11月10日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决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29号)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的决定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2022年3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70号)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运输服务质量投诉管理规定》的决定 道路运输服务质量投诉管理规定(2017年1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 2016 年 第 70 号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运输服务质量投诉管理规定〉的决定》已于2016年8月31日经第19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部 长 杨传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71号)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的决定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2017年1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 2016 年 第 71 号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的决定》已于2016年8月31日经第19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部 长 杨传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33号)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决定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022年3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18号)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决定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024年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3 年 第 18 号《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决定》已于2023年11月1日经第24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部 长 李小鹏 2023年11月10日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分享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