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局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 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 产权运用和保护助力创新创业的意见》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助力创新创业的意见(2016年6号)
知识产权局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 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
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助力创新创业的意见》的通知
国知发管字〔2015〕5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总工会、团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8号)和《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32号)部署,认真落实《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国办发〔2014〕64号)要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促进创新创业的重要作用,有效激发全社会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热情,切实保护好创新创业者的合法权益,国家知识产权局、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联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 助力创新创业的意见》,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知 识 产 权 局 财 政 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
共 青 团 中 央
2015年9月7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
助力创新创业的意见
知识产权是联结创新与市场之间的桥梁和纽带。知识产权制度是保障创新创业成功的重要制度,是激发创新创业热情、保护创新创业成果的有效支撑。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助力创新创业,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创新知识产权管理机制,健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引领创新创业模式变革,优化市场竞争环境,释放全社会创造活力,催生更多的创新创业机会,让创新创业根植知识产权沃土。
(二)基本原则
一是市场导向。发挥知识产权对创新创业活动的激励作用,充分调动市场力量,形成创新创业知识产权激励和利益分配机制,促进创新创业要素合理流动和高效配置。
二是加强引导。突出知识产权对创新创业活动的导向作用,更多采用专利导航等有效手段,创新服务模式和流程,提升创新创业发展水平。
三是积极推动。坚持政策协同、主动作为、开放合作,建立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参与的知识产权创新支持政策和创业服务体系,全力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氛围。
四是注重实效。紧贴创新创业活动的实际需求,建立横向协调、纵向联动的工作机制,强化政策落实中的评估和反馈,不断完善和深化政策环境、制度环境和公共服务体系,形成利于创新、便于创业的格局。
二、完善知识产权政策体系降低创新创业门槛
(三)综合运用知识产权政策手段。引导广大创新创业者创造和运用知识产权,健全面向高校院所科技创新人才、海外留学回国人员等高端人才和高素质技术工人创新创业的知识产权扶持政策,对优秀创业项目的知识产权申请、转化运用给予资金和项目支持。进一步细化降低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申请和维持费用的措施。充分发挥和落实各项财税扶持政策作用,支持在校大学生和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等重点群体运用专利创新创业。在各地专利代办处设立专门服务窗口,为创新创业者提供便捷、专业的专利事务和政策咨询服务。
(四)拓宽知识产权价值实现渠道。深化事业单位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试点,调动单位和人员运用知识产权的积极性。支持互联网知识产权金融发展,鼓励金融机构为创新创业者提供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专利保险等新型金融产品和服务。完善知识产权估值、质押、流转体系,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实现普遍化、常态化和规模化,引导银行与投资机构开展投贷联动,积极探索专利许可收益权质押融资等新模式,积极协助符合条件的创新创业者办理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支持符合条件的省份设立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扶持重点领域知识产权联盟建设,通过加强知识产权协同运用助推创业成功。
三、强化知识产权激励政策释放创新创业活力
(五)鼓励利用发明创造在职和离岗创业。完善职务发明与非职务发明法律制度,合理界定单位与职务发明人的权利义务,切实保障发明人合法权益,使创新人才分享成果收益。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研发中心等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进行非职务发明创造,提供相应的公益培训和咨询服务,充分发挥企事业单位教育培训费用的作用,加强对一线职工进行创新创造开发教育培训和开阔眼界提高技能的培训,鼓励职工积极参与创新活动,鼓励企事业单位设立职工小发明小创造专项扶持资金,健全困难群体创业知识产权服务帮扶机制。
(六)提供优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建立健全具有针对性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制,推动引进海外优秀人才。加大对青年为主体的创业群体知识产权扶持,建立健全创业知识产权辅导制度,促进高质量创业。积极打造专利创业孵化链,鼓励和支持青年以创业带动就业。组织开展创业知识产权培训进高校活动,支持高校开发开设创新创业知识产权实务技能课程。从优秀知识产权研究人员、专利审查实务专家、资深知识产权代理人、知名企业知识产权经理人中选拔一批创业知识产权导师,积极指导青年创业训练和实践。
四、推进知识产权运营工作引导创新创业方向
(七)推广运用专利分析工作成果。实施一批宏观专利导航项目,发布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成果,更大范围地优化各类创业活动中的资源配置。实施一批微观专利导航项目,引导有条件的创业活动向高端产业发展。建立实用专利技术筛选机制,为创新创业者提供技术支撑。推动建立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完善企业主导、创新创业者积极参与的专利协同运用体系,构建具有产业特色的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知识产权创新创业基地。
(八)完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充分运用社区网络、大数据、云计算,加快推进全国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构建新型开放创新创业平台,促进更多创业者加入和集聚。积极构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通过公益性与市场化相结合的方式,为创新创业者提供高端专业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探索通过发放创新券的方式,支持创业企业向知识产权运营机构购买专利运营服务。
五、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支撑创新创业活动
(九)提升知识产权信息获取效率。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水平,在众创空间等新型创业服务平台建立知识产权联络员制度,开展知识产权专家服务试点,实施精细化服务,做到基础服务全覆盖。加强创新创业专利信息服务,鼓励开展高水平创业活动。完善专利基础数据服务实验系统,扩大专利基础数据开放范围,开展专利信息推送服务。
(十)发展综合性知识产权服务。发挥行业社团的组织引领作用,推动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通过市场化机制、专业化服务和资本化途径,为创新创业者提供知识产权全链条服务。鼓励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以参股入股的新型合作模式直接参与创新创业,带动青年创业活动。在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广泛开展知识产权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试点工作,强化知识产权实务技能培训,提供高质量就业岗位。
六、加强知识产权培训条件建设提升创新创业能力
(十一)加强创业知识产权培训。切实加强创业知识产权培训师资队伍和培训机构建设,积极推行知识产权创业模块培训、创业案例教学和创业实务训练。鼓励各类知识产权协会社团积极承担创新创业训练任务,为创业者提供技术、场地、政策、管理等支持和创业孵化服务。以有创业愿望的技能人才为重点,优先安排培训资源,使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青年都有机会获得知识产权培训。
(十二)引导各类知识产权优势主体提供专业实训。综合运用政府购买服务、无偿资助、业务奖励等方式,在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国家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国家知识产权优势和示范企业、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建立创新创业知识产权实训体系。引导国家知识产权优势和示范企业、科研组织向创业青年免费提供实验场地和实验仪器设备。
七、强化知识产权执法维权保护创新创业成果
(十三)加大专利行政执法力度。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加强行政执法机制和能力建设,切实保护创新创业者知识产权合法权益。深化维权援助机制建设,完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布局,在创新创业最活跃的地区优先进行快速维权援助中心布点,推动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缩短确权审查、侵权处理周期,提高维权效率。
(十四)完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体系。构建网络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体系,为创新创业者提供有效服务。健全电子商务领域专利执法维权机制,快速调解、处理电子商务平台上的专利侵权纠纷,及时查处假冒专利行为,制订符合创新创业特点的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方案,完善行政调解等非诉讼纠纷解决途径。建立互联网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信用体系,指导支持电商平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强化专业市场知识产权保护。
八、推进知识产权文化建设营造创新创业氛围
(十五)加强知识产权舆论引导。广泛开展专利技术宣传、展示、推广等活动,宣扬创新精神,激发创业热情,带动更多劳动者积极投身创新创业活动,努力在全社会逐渐形成“创新创业依靠知识产权,知识产权面向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依托国家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搭建知识产权创新创业交流平台,组织开展创业专利推介对接,鼓励社会力量围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组织开展各类知识产权公益活动。
(十六)积极举办各类专题活动。积极举办面向青年的创业知识产权公开课,提高创业能力,助推成功创业。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各类知识产权服务创新创业大赛,推动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搭建知识产权创新创业实体平台。加强创业知识产权辅导,支持“创青春”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等活动。鼓励表现优秀的创新创业项目团队参加各类大型知识产权展会。在各类知识产权重点展会上设置服务专区,为创新创业提供交流经验、展示成果、共享资源的机会。
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建立创新创业知识产权工作长效推进机制,统筹协调并指导落实相关工作。各地要建立相应协调机制,结合地方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部署,切实加大资金投入、政策支持和条件保障力度。各地和有关部门要结合创新创业特点、需要和工作实际,发挥市场主体作用,不断完善创新创业知识产权政策体系和服务体系,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各地要做好有关政策落实情况调研、发展情况统计汇总等工作,及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