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玛县
地名由来:1955年设县,因县域在历史上为班玛本居住地得名;班玛系藏族部落班玛本(白麻本)族名,意为莲花,象征境内8个大部落象莲花上的花瓣一样,紧紧在一起。
2021年12月,班玛县授牌命名为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县。
2021年11月,国家民委公示第九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名单,班玛县上榜。
2021年11月,班玛县被确定为第二批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适宜技术试点县(区)。
2021年9月,班玛县被列为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
2021年8月,班玛县被确定为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
2021年5月,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班玛县人口数量为3.18万人,位列果洛州各县人口数量排行榜第4位,位列青海省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行榜第39位,位列全国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行榜第2814位。
2020年10月,班玛县荣获2020年全国双拥模范城(县)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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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玛县位于州境东南部,东、南部与四川省接壤。总面积6452平方千米总人口2万人(2004年)。以藏族为主,占总人口的95%以上,还有汉、回、土等民族。
班玛县辖1个镇、8个乡:赛来塘镇、多贡麻乡、马可河乡、吉卡乡、达卡乡、知钦乡、江日堂乡、亚尔堂乡、灯塔乡。县人民政府驻赛来塘镇,距州府驻地315千米。邮编:814300。代码:632622。区号:0975。拼音:BanmaXian。唐代以前属羌地,唐属“羁縻州”辖地,后属吐蕃政权,元属吐蕃等路宣慰使司都元师府辖,明属朵甘思宣慰使司地,明末清初属和硕特蒙古政权辖,清属宗教文化
下郭罗克百户地。青海建省后曾隶果洛行政督察区、白玉设治局。1955年建班玛县,隶果洛藏族自治州。
地理概况
地处青南高原东部、巴颜喀拉山东北麓,地势东南低西北高。马可河、多柯河由西北向东南流经县境东部和西部,是著名的大渡河之源。属高原大陆性半湿润气候。年均温2.4℃,年均降水量638.4毫米。
-气候条件
省资源开发重点县,州经济开发实验基地。位于州境东南部,东、南部与四川省接壤。县府驻莫巴乡(赛来堂),距州府驻地315公里。人口1.9万,以藏族为主,占总人口的95%以上,还有汉、回、土等民族。面积6376平方公里,辖10乡。地处青南高原东部、巴颜喀拉山东北麓,地势东南低西北高。马可河、多柯河由西北向东南流经县境东部和西部,是著名的大渡河之源。属高原大陆性半湿润气候。年均温2.4℃,极端最高气温28.1℃,极端最低气温-29.7℃,无绝对无霜期。年均降水量638.4毫米。自然资源丰富,主要矿藏为砂金,另有天然森林1.3万公颂。工业以采金、畜产品加工为重点。农牧兼营,以牧为主。畜牧业以牧养牦牛、藏系羊为主。农业以种植青稞为主。
气候条件相对较好。与果洛州其他各县相比,班玛县平均海拔4093米,低于州内其他各县。由于海拔较低,加上境内有全省最大的原始森林、巴颜喀拉山的支脉仁玉山横贯东西形成群山环抱的盆地地形等原因,造成了县内独特的“小气候”。全县年平均气温2.4℃,气候条件好于州内其他各县。同时,境内年平均降水量638毫米,年蒸发量1281毫米,年降水量仅次于久治县,为全省第二。夏秋季的班玛,青山绿水,气候湿润,景色分外迷人。因此,班玛县也素有“果洛小江南”的美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