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地方政府规章共 5个,首发于 qinglite.cn,统计截止日: 2024-10-16名称咸宁市防洪管理暂行办法咸宁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咸宁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食品摊贩安全管理办法咸宁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暂行办法咸宁市城乡个人住宅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咸宁市浏览 1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分享 举报 评论图片表情视频评价全部评论推荐咸宁市咸宁市,别称桂花城,湖北省辖地级市,地处中国华中地区、湖北省东南部,长江中游南岸,与湖南、江西接壤,咸宁市咸宁市0咸宁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海绵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修复城市水生态、涵养水资源,建设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海绵城市的规划、建咸宁市防洪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防治洪水,防御、减轻洪涝灾害,维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与防洪有关的活动。第三条江苏省地方政府储备粮管理办法江苏省地方政府储备粮管理办法 (2020年10月24日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公布 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地方政府储备粮管理,发挥地方政府储备粮宏观调控作用,维护粮食市场稳定,保障粮食安全,根据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苏州市地方政府储备粮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地方政府储备粮管理,有效发挥地方政府储备粮的调控作用,维护本市粮食市场稳定,保障粮食安全,根据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江苏省粮食流通条例》和《江苏省地方政府储备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地方政府储备粮咸宁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咸宁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公报(第一号) ——全市人口情况 咸宁市统计局 咸宁市人民政府第七次全国人陇南市人民政府规章截至2023年12月31日,陇南市人民政府规章数为0。 备注:政府规章《陇南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2020年11月12日陇南市人民政府第1号令公布,自2020年12月15日起施行。由于地方性法规《陇南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已由陇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7月31日通过南宁市规章制定办法南宁市规章制定办法(2017年1月11日南宁市人民政府令第2号公布 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提高规章制定质量,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市重庆市政府规章管理办法重庆市政府规章管理办法 (2022年1月30日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51号公布 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政府规章管理,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政府规章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分享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