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县

联合创作 · 2023-07-25 02:44

地名由来:取长久安宁之意命名,明洪武五年(1372)长宁州改县,因地居川南最远地方,每有事而能长远安宁得名;另据《郡县释名》:大都夷徼既平,可长保宁谧,昔人云。长宁乐国者此也;故名。

2023年8月,2023年全国县域旅游综合实力百强县名单发布,长宁县上榜,位列第68名。

2023年7月,长宁县获评为2023深呼吸生态旅游魅力名县。

2023年2月,长宁县被命名为2022年度四川省乡村振兴先进县(市、区)。

2022年11月,生态环境部命名长宁县为第六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2022年6月,长宁县入选2022年全国县域旅游发展潜力百佳县,位列第73。

2022年6月,长宁县被确定为全国青年发展型县域试点。

2022年5月,长宁县被确定为四川省数字乡村试点地区。

2022年1月,长宁县被命名为2021年“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

2022年1月,长宁县被评定为2021年度四川省乡村振兴成效显著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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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县位于四川盆地南缘。东邻江安,南界兴文。西与高县、珙县交界,北与南溪县、宜宾市相连。总面积999.6平方千米。总人口43.27万人(2006年)。

县人民政府驻长宁镇竹都大道一段166号,距宜宾市政府驻地57千米,邮编:644300。代码:511524。区号:0831。拼音:ChangningXian。

南北两端小,中腹较大,地势南高北低,南部为中低山,中北部为丘陵。主要河流有长宁河等。属中亚热带季风气候,四季分明,气候温和。雨量充沛,无霜期长350天。

气候地理

长宁县地处四川盆地南缘,位于东经104.44‘-105.03‘,北纬28.15‘-28.47‘之间,东临江安,南界兴文、西与高县、珙县交邻,并紧靠宜珙铁路,北与南溪县、宜宾市相连。南北长约60公里,东西宽30公里,地势南高北低,海拔245.9米-1408.5米。育江河南北纵贯全县。县城长宁镇,距宜宾市政府所在地57千米。

产业

全县幅员面积975.2平方千米,辖9乡11镇,266个村,25个居民委员会,2066个村民小组。总人口42.14万人。长宁县物产丰富,交通便捷,经济发达,旅游资源得天独厚,先后被确定为全国甜橙基地县、长江中上游水果开发项目重点县,楠竹基地县、生态农业示范县、山区综合开发试点县、第三批农村电气化建设示范县、农业产业化试点县、全省畜牧基地县、贫困山区提前脱贫达小康试点县、旅游兴县工程重点县、科技成果推广示范县、贫困山区全面绿化达标县、全国造林绿化百佳县、粮食自给工程试点县,县城系省级卫生县城。

政府机构

至2002年,长宁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有:县府办(含体改办、法制办、政务中心)、人事局、国土局、公安局、司法局、监察局、财政局、经贸局、建环局、审计局、统计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展计划局、水利局、农业局、粮食局、档案局、广播电视局、卫生局、教育局、旅游局、畜牧局、农业局、计生局、交通局、林业局、招商引资局、科技局、民政局、新闻办、精神文明办、信访办、外事侨务办、县志办。

历史沿革

县境唐初置羁縻长宁州、淯州,隶于泸州都督府。宋置长宁军,元改军为州,隶于叙州路。明洪武五年(1372年)置长宁、安宁县,分别设治于今双河镇、长宁镇。长宁县因“地居川南最远地方,每有事而能长远安宁”以名。洪武七年废安宁入长宁,为叙州府所领,至民国初年未改。此后先后隶于下川南道、永宁道、四川省第六行政督察区、宜宾专区、宜宾地区。1950年3月县治所由今双河镇迁安宁镇(今长宁镇)至今。

2000年,长宁县辖11个镇、9个乡。根据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全县总人口391832人,其中各乡镇人口(人):长宁镇92961梅硐镇20216双河镇23720硐底镇19305花滩镇19753竹海镇23494老翁镇22499古河镇16622下场镇22793万岭镇2731龙头镇12111铜锣乡11245桃坪乡10003官兴乡9022铜鼓乡14500井江乡13651三元乡14904开佛乡13551富兴乡11504梅白乡17247

2001年末总人口42.24万人,其中城镇人口4.21万人,农村人口38.03万人。

2004年2月23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函[2004]41号)同意长宁县人民政府机关办公驻地由长宁镇新华街124号迁至长宁镇竹都大道一段166号。

2004年,长宁县辖11个镇(长宁、梅硐、双河、硐底、花滩、竹海、老翁、古河、下场、龙头、万岭)、9个乡(铜锣、桃坪、官兴、铜鼓、井江、三元、开佛、富兴、梅白)。

2005年,长宁县辖11个镇、9个乡:长宁镇、梅硐镇、双河镇、硐底镇、花滩镇、竹海镇、老翁镇、古河镇、下场镇、万岭镇、龙头镇、铜锣乡、桃坪乡、官兴乡、铜鼓乡、井江乡、三元乡、开佛乡、富兴乡、梅白乡。

2006年6月5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民政[2006]23号)批准:同意长宁县与江安县部分行政区划调整。具体批复如下:一、将江安县万里镇和红桥镇的两江村邓家山组以及大井镇的新房村天花板组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长宁县管辖。二、同意长宁县撤销万岭、万里2镇。三、将万岭、万里2镇和原江安县红桥镇的两江村邓家山组以及大井镇的新房村天花板组所属行政区域并入竹海镇。竹海镇人民政府驻相岭场。

2006年6月5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民政[2006]25号)批准:同意长宁县调整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后,长宁县辖19个乡镇。撤销官兴乡,将其所辖行政区域并入龙头镇。龙头镇人民政府驻龙头场。

2006年,四川省人民政府以“川府民政[2006]23号”和“川府民政[2006]25号”文件,批准了长宁县的行政区划调整。经市人民政府请示,省人民政府同意将江安县万里镇和红桥镇的两江村邓家山组以及大井镇新房村天花板组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长宁管辖,并且撤销万里、万岭2镇,将万里、万岭2镇和原江安县红桥镇的两江村邓家山组以及大井镇新房村天花板组所属行政区域并入竹海镇。同时撤销官兴乡,将其所辖行政区域并入龙头镇。调整后,长宁县由9乡11镇减为8乡10镇,面积由975.2平方千米增至999.6平方千米,人口由42.7万人增至43.27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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