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乡
地名由来:大河乡因大宁河穿境而过得名。
巫溪县辖乡。清属石门里七甲,民国年间置乡,1958年改公社,1983年复置大河乡。位于县境北部,距县府17公里。面积31.7平方公里,人口0.6万。县道城(厢)高(竹)公路过境,大宁河流经乡境。辖紫花、民主、双村、上游、分泉5个村委会和下风坝1个居委会。农业主产玉米、薯类、小麦,特产烟叶、芝麻、茶叶。境内令牌石、和尚拜塔和静卧宁河两岸的龟、蛇二山风景秀丽,驰名中外。
历史沿革:
清初,属石门里七甲。
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设大河乡。
1949年12月后,属巫溪县第二区。
1953年3月,改属巫溪县第十区,原大河乡分为宝龙、分泉、双溪、大河4乡。
1955年4月,所在的第十区改为第九区,同年底,撤销第九区,原分出的各乡又回并到大河乡,改属巫溪县守厂区(原第二区)。
1958年6月,大河乡改设大河公社。
1983年,大河公社改为大河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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