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江区
地名由来:1984年析莆田县涵江镇、涵江公社设区,唐贞观元年(627)境内围海造田,筑涵(水闸)排涝,其地称涵头,宋代刘氏初开水心河,始有涵江。
人民公园
2021年12月,涵江区授牌命名为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县。
2021年9月,涵江区被列为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
2021年5月,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涵江区人口数量为48万人,位列莆田市各县区人口数量排行榜第5位,位列福建省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行榜第32位,位列全国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行榜第1093位。
2021年2月,福建省2018-2020年度省级文明城市名单出炉,涵江区上榜。
2015年3月,涵江区获得第三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殊荣。
涵江区,隶属于福建省莆田市,地处莆田市的东北部、福建省沿海中部,濒临兴化湾,依山面海,与台湾省一水之隔,总面积752平方千米。距莆田市区13千米,距省会福州93千米。下辖2个街道、9个镇、1个乡。
涵江是莆田地区千年古镇,又是福建四大重镇之一,素以“风光小吴越,财货甲章泉”称誉。自古以商兴镇,宋代初开商埠,明代已成为莆田商贸中心,清末名列福建四大重镇之一,抗战时期有“小上海”之誉。是福建省定改革开放综合试验区,也是省实施星火技术密集区。
涵江是莆田木兰溪平原的一部分。土地膏腴,物产丰富,这里盛产大米、小麦、甘薯、大豆、花生和蔬菜。有荔枝、龙眼、枇杷、柿子四大名果。海蛏、牡蛎、虫寻、蛤、跳鱼、章鱼等海产品,尤以鳗鱼和对虾饮誉省内外。
至2021年底,涵江区辖涵东、涵西等2个街道,三江口、白塘、国欢、梧塘、江口、萩芦、白沙、庄边、新县等9个镇,大洋1个乡,共12个乡镇级政区。全区有24个居民委员会、175个村民委员会;下设1924个居民小组、267个村民小组。
历史沿革:
唐贞观元年(627),境内围海造田,筑涵(即水闸)排涝,故称其地为涵头(为涵江最早地名)。
宋朝时期,“刘氏初开水心河”,始有“涵江”之称。
后涵江境域一直隶属莆田县。
1984年6月,析莆田县的涵江镇和涵江公社,成立涵江区,为县级建制,隶属于莆田市。
2002年2月,国务院批准莆田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扩大涵江区的行政区域范围,成今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