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鳌镇

联合创作 · 2023-08-14 01:38

地名由来:大鳌镇因地形状似大鳌鱼得名。

2023年4月,2022年广东省乡村治理示范镇创建单位名单出炉,大鳌镇在列。

2021年5月,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大鳌镇人口数量为3.67万人,位列新会区各街镇人口数量排行榜第7位。

2021年4月,大鳌镇入选农业农村部、财政部2021年农业强镇创建名单。

2020年11月,农业农村部认定大鳌镇为第十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对虾)。

2020年8月,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公布第二批广东省“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专业镇名单,大鳌镇榜上有名(南美白对虾)。

大鳌镇是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下辖的一个镇,总面积52平方公里,人口5万人。

大鳌镇位于新会区东南部边缘,地处西江下游磨刀门水道冲积而成的一个江心岛(大鳌岛和大屿岛),东邻中山市横栏镇,南望珠海市六乡镇,西接新会区睦洲镇,北近江门市外海镇。大鳌镇属于低沙田地区,全境无山,一览平原,河网交错,气候温和,土地肥沃,四面环水,交通便利,投资环境优越,是著名的水乡城镇。地理大鳌镇位于新会东部,四面环水,是西江下游一个江心岛。东隔西江和中山市横栏镇、板芙镇和大涌镇相望,南隔西江和斗门区莲洲镇相望,西隔西江与江海区外海街道和睦洲镇相望。

历史

大鳌之地古为浅海,明初逐渐成陆地,到了明末,因地形状似“鳌鱼”,故名“大鳌”。清朝时,大鳌岛西部属潮居都管辖,东部由香山县管辖。1931年至1951年分属新会县第八区和中山县,1951年10月从第八区分出属第九区。1955年改属睦洲区,1958年10月属睦洲公社管辖,1961年大鳌岛从睦洲公社分出成立大鳌公社,1964年5月,中山管辖的大鳌岛东部回归新会。自此,大鳌全岛复归新会管辖。1984年改为大鳌区,1987年改为镇至今。

大鳌镇是解放战争时期的革命老区,素有“新会粮仓”和“鱼米之乡”的美誉。全镇面积52.5平方公里,人口3.26万人,下辖19个村委员和1个居委会。农业盛产优质稻、优质水产、甘蔗、生猪、三鸟,“三高”农业发达。传统产品有香蕉、莲藕、茨菇、田螺、河鲜、黄沙蚬等,是省、地、市(县)三级农村科学技术培训基地,被评为全国农村农业科普先进集体。

改革开放以来,大鳌人民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实施“工业兴镇、强镇富民”的发展战略,使全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迅速发展。近年工业生产规模逐步发展壮大,引进了新会中集集装箱有限公司、新会中集集装箱木地板有限公司等一批工业龙头企业,带动了经济、文化、科技迅猛发展。同时,全镇个体、民营企业发展形成了化工、轧钢、塑料等行业,为经济可持续发展增添了后劲。基础设施日趋完善,建有110千伏变电站,开通万门程控电话,实现了电话镇达标。全镇普及了自来水。学校、幼儿园、医疗卫生和文化娱乐设施完善。镇村建设规划有序,环境优雅。

热情好客的大鳌人民,欢迎国内外客商、海内外乡亲前来投资办实业,共创文明富庶的美好明天。

历史沿革:

明天启二年(1622年),始成村落。

清代,属沙村司寿宁乡潮居都。

民国二十年(1931年)至1951年,分属新会县第四、第八区。

1951年10月,从第八区划出为第九区。

1955年,改属睦洲区。

1958年初,大鳌乡和百顷乡合并为百大乡。

1958年10月,属睦洲公社管辖。

1961年,从睦洲公社分出成立大鳌公社,辖14个大队。

1964年5月,大鳌岛东部从中山划归新会属大鳌辖。

1984年,改为大鳌区,辖18个乡和1个乡级墟镇。

1986年10月,撤区建大鳌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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