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等乡
地名由来:曼:寨,等:深水潭;曼等,意为深水潭边的寨子,故名。
景东彝族自治县辖乡。1911年属西区保甸乡,1940年属五福乡。1950年属景福区,1961年析设曼等区,1968年改公社,1984年改区,1988年改乡。位于县境西部,面积171.2平方公里,人口1.7万。县乡公路通达,各行政村通公路。辖花地、后河、胜岩、瓦窑、菜户、曼等、排沙、扎结等9个行政村。经济类型为农业。以玉米、稻谷、小麦种植为主,经济作物有核桃、茶叶、紫胶,盛产柿子、香蕉。畜牧业以养猪、黑山羊、黄牛为主。
历史沿革:
南朝齐时,属永昌郡。
清宣统三年(1911年),为西区保甸乡。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撤区并乡属五福乡。
1950年,属景福区。
1961年6月,从景福区分开,设立江边公社。
1962年8月,改曼等公社。
1984年4月,曼等公社改区。
1988年,曼等区改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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