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塔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朝阳市双塔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
朝阳市双塔区统计局
朝阳市双塔区第七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16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双塔区人口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区人口[2]情况
全区人口为463543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414085人相比,增加49458人,增长11.94%。
全区共有家庭户[3]180600户,集体户7394户,家庭户人口为441365人,集体户人口为22178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44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78人减少0.34人。
二、人口性别构成情况
全区人口中,男性人口为225155人,占48.57%,女性人口为238388人,占51.43%。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97.75下降为94.45。
三、人口年龄构成情况
全区人口中,0-14岁人口为66800人,占14.41%;15—59岁人口为302592人,占65.28%;60岁及以上人口为94151人,占20.31%,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63887人,占13.78%。同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0.77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7.97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7.21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4.87个百分点。
四、人口受教育情况
全区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以上)程度的人口为119280人;拥有高中(含中专)程度的人口为85508人;拥有初中程度的人口为160062人;拥有小学程度的人口为68233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程度的人口由18564人上升为25732人;拥有高中程度的人口由21741人下降为18447人;拥有初中程度的人口由38157人下降为34530人;拥有小学程度的人口由15419人下降为14720人。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区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4]由10.81年提高至11.36年。
全区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2886人,同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1330人,文盲率[5]由1.18%下降为0.73%,下降0.45个百分点。
五、城乡[6]人口和流动人口[7]情况
全区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423138人,占1.28%;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40405人,占8.72%。同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59030人,乡村人口减少9572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3.35个百分点。
全区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7]为199729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8]为109974人,流动人口[9]为89755人。流动人口中,省外流入人口为10363人,省内流动人口为79392人。同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增加78560人,增长64.84%;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增加55153人,增长100.61%;流动人口增加23407人,增长35.28%。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分乡(镇)、街的数据国家暂未反馈。
[2]全区人口是指全区常住人口,即居住在本乡(镇)、街且户口在本乡(镇)、街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不包括现役军人和居住在市内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5]文盲率是指全区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6] 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7]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8]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9]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是指一个地级市所辖的区内和区与区之间,居住地和户口登记地不在同一乡镇街道的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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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双塔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朝阳市双塔区统计局朝阳市双塔区第七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8月16日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双塔区人口基本情况公布如下:一、全区人口[2]情况全区人口为463543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414085人相比,增加49458人,增长11.94%。全区共有家庭户[3]180600户,集体户7394户,家庭户人口为441365人,集体户人口为22178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44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78人减少0.34人。二、人口性别构成情况全区人口中,男性人口为225155人,占48.57%,女性人口为238388人,占51.43%。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97.75下降为94.45。三、人口年龄构成情况全区人口中,0-14岁人口为66800人,占14.41%;15—59岁人口为302592人,占65.28%;60岁及以上人口为94151人,占20.31%,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63887人,占13.78%。同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0.77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7.97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7.21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4.87个百分点。 | RAG-ES | 2024-09-11 |
四、人口受教育情况全区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以上)程度的人口为119280人;拥有高中(含中专)程度的人口为85508人;拥有初中程度的人口为160062人;拥有小学程度的人口为68233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程度的人口由18564人上升为25732人;拥有高中程度的人口由21741人下降为18447人;拥有初中程度的人口由38157人下降为34530人;拥有小学程度的人口由15419人下降为14720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区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4]由10.81年提高至11.36年。全区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2886人,同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1330人,文盲率[5]由1.18%下降为0.73%,下降0.45个百分点。 | RAG-ES | 2024-09-11 |
五、城乡[6]人口和流动人口[7]情况全区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423138人,占1.28%;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40405人,占8.72%。同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59030人,乡村人口减少9572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3.35个百分点。全区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7]为199729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8]为109974人,流动人口[9]为89755人。流动人口中,省外流入人口为10363人,省内流动人口为79392人。同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增加78560人,增长64.84%;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增加55153人,增长100.61%;流动人口增加23407人,增长35.28%。注释:[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分乡(镇)、街的数据国家暂未反馈。[2]全区人口是指全区常住人口,即居住在本乡(镇)、街且户口在本乡(镇)、街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不包括现役军人和居住在市内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 RAG-ES | 2024-09-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