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2024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联合创作 · 2024-08-15 13:27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批准我校2024年继续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以下简称“强基计划”),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符合202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并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综合素质优秀、成绩优异的考生。

第二类: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竞赛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等五项中任一竞赛)获得全国决赛一、二等奖。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聚焦国家关键领域以及人才紧缺领域,突出基础学科支撑引领,结合学校国家一流建设学科、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以及学校优势学科,2024年我校在数学类、物理学、化学类、生物科学类、海洋科学、历史学、哲学等专业进行招生。具体招生专业、招生科类及选考科目要求如下:

序号

招生专业

包含专业

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科类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

1

数学类

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

理科

物理、化学均须选考

2

物理学

物理学

理科

物理、化学均须选考

3

化学类

化学、能源化学、化学生物学、化学测量学与技术

理科

物理、化学均须选考

4

生物科学类

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态学

理科

物理、化学均须选考

5

海洋科学

海洋科学

理科

物理、化学均须选考

6

历史学

历史学

文科

“3+1+2”模式省份首选历史,其他不限

7

哲学

哲学

文科、理科

不限

我校2024年强基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报名系统。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缴费时间和办法

考生按以下步骤完成网上报名和缴交报考费方为报名成功,两项程序缺一不可。

步骤一:4月10日至30日,考生登录教育部强基计划报名平台(网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384),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考生按所在省份我校投放的强基计划招生专业进行填报,每位考生只可选择1个专业志愿。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

步骤二:5月2日至6日,考生须登录我校招生网(网址:https://zs.xmu.edu.cn)按照招考公告要求缴交报考费170元/人,逾期未缴交报考费,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予安排考试。报考费一经确认支付,不办理退款。

(二)报名考生均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三)校测考核

校测考核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

初试安排在高考后一周内,考生应于初试前登录我校招生网(网址:https://zs.xmu.edu.cn)按照招考公告要求下载打印准考证。

初试形式为笔试,主要考核学生学科素养基础。具体考核科目如下:

序号

招生专业

包含专业

初试科目

1

数学类

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

数学

2

物理学

物理学

物理

3

化学类

化学、能源化学、化学生物学、化学测量学与技术

化学

4

生物科学类

生物科学、生物技术

化学、生物

生态学

生物、数学

5

海洋科学

海洋科学

数学、物理

6

历史学

历史学

历史学基础

7

哲学

哲学

哲学基础

我校依据考生初试成绩,按照分省分专业计划的3倍划定合格分数线,达到初试合格线的考生获得复试资格,末位同分均入围复试,初试成绩不计入学校最终考核成绩。第二类考生不参加初试,直接入围复试面试。

2.复试确认

取得复试资格(含第一类和第二类)的考生应于复试前登录我校招生网(网址:https://zs.xmu.edu.cn)按照招考公告要求阅读知情同意书,确认是否参加复试。逾期未完成确认的,视为放弃后续选拔。对于确认参加我校复试后又无故放弃的考生,我校将如实记录并通报生源省份考试招生机构。

3.复试

将于6月22日前进行,复试含笔试、面试和体育测试。

(1)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50分,着重考核学生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笔试具体考核科目如下:

序号

招生专业

包含专业

复试笔试科目

1

数学类

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

数学

2

物理学

物理学

物理

3

化学类

化学、能源化学、化学生物学、化学测量学与技术

数学、物理、化学

4

生物科学类

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态学

生物

5

海洋科学

海洋科学

数学、物理

6

历史学

历史学

历史学综合

7

哲学

哲学

哲学综合

考生综合素质档案作为面试评分的重要参考。

(2)体育测试:取得复试资格(含第一类和第二类)的考生均须参加体育测试。内容含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和引体向上(男)、一分钟仰卧起坐(女)。体育测试得分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版)中对应项目高三年级组标准为准。体育测试成绩将作为综合成绩同分排序的依据之一,未按我校要求参加体育测试,学校考核成绩视为无效。如因身体残疾、受伤等客观原因确实无法参加体育测试的考生,可凭残疾证、三甲医院诊断证明等材料向我校申请免测,申请通过者可予以免测,同分排序比较时排在参加体育测试考生之后。

4.学校考核成绩折算办法

学校考核成绩满分150分,第一类考生笔试(复试)、面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均为50%;第二类考生面试(复试)成绩即为学校考核成绩。

5.有关校测考核具体安排详见我校招生网(网址:https://zs.xmu.edu.cn)和各相关院系网站发布的公告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6.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招生流程所作调整将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我校相关工作网站发布的最新动态信息,以免贻误。

(四)录取办法

1.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性加分,下同)须达到所在省(区、市)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录取批次省份按单独划定的相应分数线执行)。

2.综合成绩折算办法为:综合成绩(满分1000分,四舍五入取2位小数)=高考成绩/高考总分×850+学校考核成绩。

对于第一类考生,根据考生所在省份强基计划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报考数学类、物理学、化学类、生物科学类、海洋科学的考生依次按学校考核成绩、高考数学成绩、学校体育测试成绩排序比较;报考历史学、哲学的考生依次按学校考核成绩、高考语文成绩、学校体育测试成绩排序比较。

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我校同省份第一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我校追加计划予以录取。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招生计划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我校于7月5日前公布录取名单并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四、培养特色

学校配备一流的师资、创造一流的学术环境与氛围、提供一流的学习条件,努力培养具有家国情怀、全球视野和创新精神、基础扎实、能力突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拔尖创新人才。

(一)德才兼顾的学生选拔机制。坚持“德才兼顾、严进严出”的原则,建立“两条路径、多次选拔、动态进出”的选拔机制,从高考生、在校优秀学生中选拔人才。加强过程管理,完善阶段性评价机制,根据不同学科、年级特点制定评价标准,多维度综合考查,实现学生动态进出,适时分流不适应强基计划学习的学生。

(二)协同育人的全程导师制度。注重大师引领,汇聚热爱教育、造诣深厚、德才兼备的专家学者主持计划实施,担任导师,为学生授课、指导科创项目、开设讲座等。建立导师、班主任、辅导员等协同育人机制,打造师生学习、文化、生活共同体,促进文理渗透、知识融合、思想碰撞。

(三)因材施教的育人模式。支持学生在导师指导下量身定制个性化培养方案,自主安排学习进程,对符合培养要求的学生实行本研衔接培养;支持提前完成培养方案规定内容、获得本科毕业所要求学分且符合转段规定的学生,可提前一年修读研究生课程。进入研究生阶段后,学生主要在强基计划所在基础学科专业进行培养,部分学生也可根据培养方案在高端芯片与软件、智能科技、新材料、先进制造和国家安全等关键领域以及国家人才紧缺的人文社会科学领域进行学科交叉培养。本研衔接专业范围见各强基计划招生专业培养方案,研究生阶段转段具体招生专业和名额以转段当年学校公布的工作方案为准。

(四)人才培养的绿色通道。在境内外交流、奖学金等方面予以适当优先考虑。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实施转段考核,通过转段考核的强基学生在第四学年(本研衔接阶段)享受与研究生同标准的奖学金待遇。强基学生完成本科阶段培养、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后,可转入研究生阶段相关专业继续培养。

数学类:含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依托数学科学学院培养,瞄准国际数学前沿,以一流资源和培养模式,培养具有家国情怀和国际视野,具备创新精神和坚实的数学基础,立志勇攀科学高峰,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数学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其中,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部分学生依托数学科学学院与信息学院联合培养,夯实数学学科基础,深化与信息学科交叉融合,强化学生在数据中凝练科学问题和运用计算数学方法的能力,培养引领人工智能科技创新、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

物理学专业:依托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培养。瞄准物理学基础及应用前沿领域,致力于培养具有扎实数理基础、科学探究精神、创新意识、国际化视野和家国情怀的从事物理学基础及前沿研究和面向国家战略需求的拔尖创新人才。

化学类:含化学、能源化学、化学生物学、化学测量学与技术专业。依托化学化工学院,培养具有家国情怀、国际视野、系统思维、融通创新能力,引领变革的化学及交叉领域领军人才。

生物科学类:其中生物科学、生物技术专业依托生命科学学院培养,旨在面向生命科学基础学科前沿及国家和社会战略需求,培养具备系统扎实的生物学及交叉学科专业知识,具备国际化视野及创新意识,拥有独立科研能力的生命科学领军人才。生态学专业依托环境与生态学院培养。夯实数理化生基础,厚植家国情怀,突出生态信息与全球变化特色,培养国际视野宽阔、专业知识和技能精深、学科交叉能力强、支撑国家生态文明建设与可持续发展的高素质拔尖创新人才。

海洋科学专业:依托海洋与地球学院培养。围绕“海洋科学研究型教育和海洋拔尖创新性人才培养”之核心,实施海洋科学精英式教育,以多层次、多元化的培育模式,力求激发学生对海洋学科的热爱以及科学研究的热情,吸引最优秀的学生投身海洋基础科学研究,培养既有仰望星空之理想,又有脚踏实地之精神,具备扎实学科基础、优异科研潜力、超前创新意识、开阔国际视野的海洋拔尖人才。

历史学专业:依托历史与文化遗产学院培养。旨在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遵循历史学人才培养规律,培养具备时代使命感与高尚品德修养、身怀学术自信和家国情怀、专业基础扎实、学术视野开阔、全面综合发展的拔尖创新人才。

哲学专业:依托哲学系培养。贯彻“高端化、国际化、复合化”的人才培养思路,注重培养学生的阅读理解、分析论证、写作阐述、沟通表达、跨界学习和学以致用等六种基本能力,培养“融会古今中西,贯通形上形下,以道御学、御术、御器、御万殊”的高素质人才。

五、其他说明

(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将考生电子化的综合素质档案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各省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二)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我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三)强基计划录取考生入学后一般不得调整专业,确有特殊困难或者特殊需要,无法继续在强基计划录取专业学习的,可以申请在我校强基计划招生专业范围内转到相近专业。退出强基计划的学生原则上不得再转专业,不再具有申请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

(四)强基计划录取考生转段高校为厦门大学,转段专业根据我校强基计划培养方案和招生专业范围以及各学院具体转段办法确定。转段专业原则上在本校强基计划招生专业范围内确定,确有必要的可结合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在关键领域范围内进行学科交叉培养。

(五)学校选拔测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费和住宿补贴。

(六)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活动。

六、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强基计划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学校招生考试部门统一组织和实施。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正、录取标准公示。

(二)我校选派工作责任心强、专业水平高的相关专业领域专家参加考核工作,严明工作纪律,加强业务培训,确保公平公正。

(三)我校对强基计划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四)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电话:0592-2186219。

七、咨询方式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南路422号厦门大学

邮政编码:361005

厦门大学招生与考试办公室联系方式:

网址:https://zs.xmu.edu.cn

邮箱:zs@xmu.edu.cn

电话:0592-2188888

传真:0592-2184117

厦门大学历史与文化遗产学院联系方式:

网址:https://history.xmu.edu.cn/

电话:0592-2182723

邮箱:rwxylyl@xmu.edu.cn

厦门大学哲学系联系方式:

网址:https://phi.xmu.edu.cn/

电话:0592- 2186348

邮箱:xwhyy11@xmu.edu.cn

厦门大学数学科学学院联系方式:

网址:http://math.xmu.edu.cn/

电话:0592-2580609

邮箱:mathbk@xmu.edu.cn

厦门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联系方式:

网址:https://cpst.xmu.edu.cn/

电话:0592-2180560

邮箱:physjx1@xmu.edu.cn

厦门大学化学化工学院联系方式:

网址:https://chem.xmu.edu.cn/

电话:0592-2188578

邮箱:elite@xmu.edu.cn

厦门大学生命科学学院联系方式:

网址:https://life.xmu.edu.cn/

电话:0592-2880321

邮箱:smbk@xmu.edu.cn

厦门大学环境与生态学院联系方式:

网址:https://cee.xmu.edu.cn/

电话:0592-2180775

邮箱:wuxiaoqian@xmu.edu.cn

厦门大学海洋与地球学院联系方式:

网址:https://coe.xmu.edu.cn/

电话:0592-2880119

邮箱:coezs@xmu.edu.cn

八、本简章由厦门大学招生与考试办公室负责解释。

厦门大学招生与考试办公室

2024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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