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领导班子
刘国庆 市国资党委书记
邵军 市国资委主任
蒲定波 市国资委党委副书记
吴 谦 市国资委党委副书记
王茂春 市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
龚昌鸣 市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
刘 平 市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
张 强 市国资委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刘相宏 市国资委党委委员、监事会工作办公室主任
主要职责
(一)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督管理授权范围内企业的国有资产。
(二)建立健全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体系,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及有关规定,依法对区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指导。
(三)承担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监督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等方式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指导监督所监管企业依法开展市场化融资,规范化解债务风险。
(四)负责监管企业产权管理,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提出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组织和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执行。编报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决算草案,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
(五)指导监督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开展资本运营,推动国有资本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
(六)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所监管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进所监管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七)按照有关规定,代表市政府向所监管企业派出董事。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权限,负责市委委托市国资委党委履行日常管理职责和所监管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人员的管理工作,通过法定程序对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机制。负责推进所监管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工作,拟订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的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八)负责所监管企业党的建设工作。联系中央、省在我市的国有企业党建等工作。
(九)指导和推动企业开放合作工作。协调中央、省及外地在我市的国有企业在改革发展中与地方相关的事宜。
(十)指导督促所监管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配合有关部门协调所监管企业做好安全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的信访维稳工作,指导和联系党的关系在市国资委的企业信访维稳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有关职责分工。市政府未授权市国资委监管及市国资委委托监管的企业国有资产,由企业所属行业主管部门或被委托监管机构履行出资人监管职责,并负责信访维稳工作。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能对所属行业国有企业履行行业指导和管理职责。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事务和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机关信息、文秘、会议、财务、机要、保密、档案、车辆工作;负责重要文件和党委会、主任办公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机关的干部、人事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群团的日常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保障各项法律法规在企业的贯彻落实;调查研究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等重大问题,草拟规范性文件;研究提出国有经济布局和战略性调整的建议,指导所监管企业进行结构调整;审核所监管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对投资决策进行评估,协调所监管企业发展中的有关问题;研究所监管企业改革和发展中的有关法律问题,负责指导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和协调区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工作;承担机关的法律事务工作。
(三)产权监管科:研究提出改革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管理制度的意见,拟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拟订国有企业清产核资的政策及制度、办法;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清产核资、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和资产核销等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研究提出国有资本金预决算编制和执行方案,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进行预算管理,负责监缴所监管企业的国有资本金收益,对资本收益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审核所监管企业资本金变动、股权转让及发债方案;监督、规范国有产权交易;负责对所监管企业重大投资决策履行出资人职责。
(四)企业改革科:研究提出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措施;指导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研究所监管市属大中型企业合并、股份制改造、上市、合资等重组方案,对其中需要国有股东决定的事项提出意见;研究提出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的政策、措施,指导企业制订和实施发展规划;指导所监管企业的管理现代化和信息化工作;配合做好在市的中、省企业的改革工作。
(五)企业改组科:指导和组织实施国有中小企业改制破产工作,编制和上报企业兼并破产计划,研究提出职工安置等方案;组织协调债转股工作;组织实施所监管国有中小企业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关闭、破产和重组工作。
(六)安全生产和经济运行科:宣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负责组织指导市属国有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配合市安监局对市属国有企业发生的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指导国有企业正确执行国家经济运行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负责监管企业的经济运行调节,负责有关统计和信息服务工作,监测分析经济运行态势和质量;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努力提高国有经济运行质量。
(七)考核分配科:拟订并组织落实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制度,研究和完善授权经营制度并对授权企业进行监督;研究制订企业经营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重大决策责任追究的意见和措施;拟定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性意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调控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总体水平;研究制订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的薪酬制度和激励方式并组织实施;负责国有资产的统计分析、效绩评价和所监管企业财务决算备案工作;综合研究国有经济和重点企业的运行状况。
(八)自贡市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办公室:根据《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负责研究制订实施监事会规章制度;负责派出监事会主席、专(兼)职监事的选派、考核、管理工作;指导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联系、协调有关部门和机构对所监管企业及其负责人进行审计监督和经济责任审计。
(九)企业信访科:牵头负责全市国有企业稳定工作,负责稳定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传递,分析、研究稳定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提出处理建议;对不稳定企业实施重点监控,会同有关部门疏导、化解不稳定因素,处置突发性群体事件;负责企业来信来访工作,协调处置有关问题;负责全市国有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参与企业的监督管理。
(十)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科:承担对所监管企业及市委授权管理的企业领导人员的考察、考核、评价,提出任免建议;考察推荐董事、监事及独立董事人选,研究拟订向国有控股和参股公司派出国有股权代表的工作方案;指导并承担企业领导人员的培训工作;协助管理中央和省在市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及领导成员有关工作;负责开展企业经营管理者市场化、职业化工作;负责企业人才和知识分子工作;负责企业领导人员出国审批手续办理;负责企业领导人员统计、档案管理工作。
(十一)党建工作科(党委组织部):负责党的方针、政策在国有企业的贯彻落实,研究制定企业党建工作的指导性意见;负责企业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组织的设置、调整、换届选举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企业党员队伍建设,制定实施党员教育、培养、发展规划;负责企业党员统计、档案管理、党费收缴、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等基础工作;指导、协调企业工会、青年、妇女工作。
(十二)宣传工作科(党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国有企业学习、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研究和指导企业党的思想建设;指导企业干部职工的理论学习;了解和反映企业职工思想动态,加强和改进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指导企业文化建设和创建学习型企业工作;指导企业精神文明建设;负责企业宣传工作;指导企业的统战工作。
(十三)自贡市企业离休干部管理中心:贯彻落实党和政府有关离休干部的方针政策;搞好国有破产、改制企业离休干部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落实离休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做好离休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离休干部继续为经济建设发挥作用;协调落实日常管理经费;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离休干部社保、医保工作。
市国资委党委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市国资委纪委),与市监察局派驻监察室合署办公。市国资委纪委设纪检监察科。
纪检监察科的主要职责:负责委机关纪检监察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国有企业党组织和领导人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情况;受理国有企业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检举、控告和申诉,审理市国资委纪委检查处理的违纪案件,审查企业备案案件,复查、复审、复核申诉案件;指导、协调国有企业的信访、案件检查和案件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