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十四五”实施方案的批复(2022年8号)联合创作 · 2022-01-01 00:0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浏览 1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分享 举报 评论图片表情视频评价全部评论推荐 国务院关于北部湾城市群建设“十四五”实施方案的批复(2022年10号)国务院关于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的批复(2015年11号)国务院关于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的批复 国函〔2015〕62号 江西、湖北、湖南省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委: 发展改革委《关于报送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送审稿)的请示》(发改地区〔2014〕303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请认国务院关于“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的批复(2022年17号)国务院关于“十四五”水库除险加固实施方案的批复(2022年2号)国务院关于兰州—西宁城市群发展规划的批复(2018年8号)国务院关于兰州—西宁城市群发展规划的批复 国函〔2018〕38号 甘肃、青海省人民政府,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报送兰州—西宁城市群发展规划(送审稿)的请示》(发改规划〔2017〕216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兰州—西宁城市群发展规划》(以国务院关于哈长城市群发展规划的批复(2016年8号)国务院关于哈长城市群发展规划的批复 国函〔2016〕43号 吉林、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报送哈长城市群发展规划(送审稿)的请示》(发改地区〔2015〕320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哈长城市群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源型地区高质量发展“十四五”实施方案的批复(2021年29号)国务院关于东北全面振兴“十四五”实施方案的批复(2021年27号)国务院关于北部湾城市群发展规划的批复(2017年6号)国务院关于北部湾城市群发展规划的批复 国函〔2017〕6号 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人民政府,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报送北部湾城市群发展规划(送审稿国务院关于“十四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的批复(2022年1号)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分享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