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阴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县人口情况
全县常住人口[2]为485252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489537人相比,十年共减少4285人,减少0.88 %,年平均减少0.09%。
全县共有家庭户[3]185591户,集体户2290户,家庭户人口为477442人,集体户人口为7810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57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78人,减少0.21人。
二、人口性别构成情况
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244949人,占50.48%;女性人口为240303人,占49.52%。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1.93,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提高1.24个百分点。
三、人口年龄构成情况
全县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99683人,占20.54%;15—59岁人口为268410人,占55.31%;60岁及以上人口为117159人,占24.14%,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 84635人,占17.44%。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 3.02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10.61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7.58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5.83个百分点。
表3-1 全县人口年龄构成
年龄 | 人口数 (人) |
比重 (%) |
总 计 | 485252 | 100 |
0—14岁 | 99683 | 20.54 |
15—59岁 | 268410 | 55.31 |
60岁及以上 | 117159 | 24.14 |
其中:65岁及以上 | 84635 | 17.44 |
四、人口受教育情况
全县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受教育程度的人口为38788人;具有高中(含中专)受教育程度的人口为41395人;具有初中受教育程度的人口为166682人;具有小学受教育程度的人口为157892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同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具有大学受教育程度的由4045人上升为7993人;具有高中受教育程度的由8553人下降为8531人;具有初中受教育程度的由38286人下降为34350人;具有小学受教育程度的由 33343人下降为32538人。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4]由7.79年提高至8.23年。
五、城乡[5]人口情况
全县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223178人,占45.99%;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62074人,占54.01%。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165210人,乡村人口减少163214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33.99个百分点。
蒙阴县统计局
蒙阴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9日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5]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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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G信息 | RAG类型 | 操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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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县人口情况 全县常住人口[2]为485252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489537人相比,十年共减少4285人,减少0.88 %,年平均减少0.09%。 全县共有家庭户[3]185591户,集体户2290户,家庭户人口为477442人,集体户人口为7810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57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78人,减少0.21人。 二、人口性别构成情况 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244949人,占50.48%;女性人口为240303人,占49.52%。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1.93,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提高1.24个百分点。 三、人口年龄构成情况 全县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99683人,占20.54%;15—59岁人口为268410人,占55.31%;60岁及以上人口为117159人,占24.14%,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 84635人,占17.44%。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 3.02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10.61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7.58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5.83个百分点。 表3-1 全县人口年龄构成 年龄 人口数 (人) 比重 (%) 总 计 485252 100 0—14岁 99683 20.54 15—59岁 268410 55.31 60岁及以上 117159 24.14 其中:65岁及以上 84635 17.44 四、人口受教育情况 全县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受教育程度的人口为38788人;具有高中(含中专)受教育程度的人口为41395人;具有初中受教育程度的人口为166682人;具有小学受教育程度的人口为157892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同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具有大学受教育程度的由4045人上升为7993人;具有高中受教育程度的由8553人下降为8531人;具有初中受教育程度的由38286人下降为34350人;具有小学受教育程度的由 33343人下降为32538人。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4]由7.79年提高至8.23年。 五、城乡[5]人口情况 全县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223178人,占45.99%;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62074人,占54.01%。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165210人,乡村人口减少163214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33.99个百分点。 蒙阴县统计局 蒙阴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9日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5]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 RAG-ES | 2024-09-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