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68号) 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21年34号)联合创作 · 2021-01-01 00:3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浏览 1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分享 举报 评论图片表情视频评价全部评论推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44号) 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12年3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 第 44 号 《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已经2012年7月25日民政部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 2012年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21年9月14日民政部令第68号公布 自2021年10月15日起施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以下简称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25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程序规定(2021年2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69号) 社会组织名称管理办法(2024年1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 69 号《社会组织名称管理办法》已经2024年1月4日民政部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部 长 陆治原 2024年1月8日 社会组织名称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加强和完善社会组织名称管理,保护社会组织合法权益,根据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39号) 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2011年1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 第 39 号 《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已经2010年12月20日民政部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3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2001年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 第 34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于2000年5月9日经农业部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部 长 陈耀邦 二○○○年六月十三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第10号) 通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02年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 第 10 号 《通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已经2001年4月29日第6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部 长 吴基传 二○○一年五月十日 通 信 行 政 处 罚 程 序 规 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63号) 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07年1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 第 63 号 《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业经2006年4月13日农业部第10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公布,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1997年10月25日农业部发布的《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51号) 民政部立法工作规定(2014年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 第 51 号 《民政部立法工作规定》已经2014年1月2日民政部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2014年1月9日 民政部立法工作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民政部立法工作,提高立法工作科学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7号) 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2021年34号)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分享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