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区
地名由来:古称“江北岸”。因地处姚江、甬江北岸,自古以来就有“江北岸”之称。潜徐兆昺《四明谈助》卷三十三“显德庙,在砂桃花渡北....成化乙酉”,神凭人语。因地处甬江、姚江北岸而得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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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江北区被认定为全国首批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
2022年11月,浙江省商务厅确定江北区为2023年度浙江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示范县(市、区)。
2022年8月,江北区入选2022年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名单。
2022年4月,2021年通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评估认定县(市、区、旗)名单公布,江北区上榜。
2021年12月,浙江省商务厅等7部门联合公布江北区为首批浙江省夜间经济样板城市。
2021年11月,江北区荣获2021年全国县域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先进县。
2021年10月,2021年度全国新型城镇化质量百强区名单发布,江北区名列第18。
2021年10月,2021年度全国科技创新百强区名单发布,江北区名列第52。
2021年10月,2021年度全国绿色发展百强区名单发布,江北区名列第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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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区地处宁波市“三江”片,位于宁波市区西北侧,东南临甬江与鄞州区相望,南濒姚江,与海曙区连接,东北毗邻镇海区,西接余姚市。境域东西长约27公里,南北宽约20公里,总面积208平方公里,因区域主要处于甬江、余姚江北岸而得名。江北区区位优势独特,历史文化悠久,自然风光秀丽,旅游资源丰富,是宁波“环都市旅游圈和三江风情旅游带”开发的核心区。
区内河湖综横、水网密布、水资源丰富,主要江河有姚江、甬江、慈江、庄桥大河等。江北区历史悠久,遗存文物古迹丰厚,构成了以古文化遗址和古建筑为主要遗存的文物史迹群体。
历史沿革:
1949年11月,江北区公所建立。
1950年6月撤销。
1951年5月,成立江北区人民政府。
1952年8月,鄞县北郊镇划归宁波市(大部分属今江北区境);9月建立郊区人民政府。
1956年2月,江北区人民政府建制撤销,以公安派出所为单位建立槐树、中马、泗洲3个管理区。
1957年1月,郊区区公所改为郊区办事处。
1958年9月,置江北街道办事处,居民区分别成立跃进人民公社和红旗人民公社。
当月,郊区6乡镇联合,分别成立庄桥和甬江人民公社。
1959年2月,郊区办事处撤销,辖内公社归属宁波市;城区组建江北城市人民公社(与街道办事处一套班子、两块牌子),下设槐树、中马、白沙3个分社(1960年4月经市委批准)。
1960年6月,江北街道办事处撤销,与江北城市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一管理体制。
1969年建立江北城市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12月改区建置,更名为江北区革命委员会。
1978年10月,江北区被定为市辖区一级(县级)政权建置;11月,恢复宁波市郊区办事处,驻宁波市苍水街150号。
1980年10月,复名江北区人民政府,区政府驻宁波市人民路378号。
1983年7月,郊区被定为市辖区一级政权建置。
1984年2月,市郊区(大部分区域)和原江北区合并组建新江北区,区政府驻宁波市人民路378号。
1987年7月,江北区人民政府驻地迁驻新马路61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