浚县
地名由来:西汉置黎阳县,北宋政和五年(1115年)置浚州,元省州治黎阳县入州,明洪武三年(1370年)改浚县。以浚水得名。据《读史方舆纪要》:“《寰宇记》:‘卫河、淇水合流亦曰黎水,亦曰浚水。’”。
浚县古城
浚县古城
浚县古城
2023年6月,浚县被命名为首批河南省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县(市、区)。
2023年5月,浚县被列定为河南省2022年度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与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市、区)。
2023年4月,浚县被确定为2023年河南省肉羊大县培育县。
2023年3月,浚县被确定为2023届河南省文明城市(拟表彰的河南省文明城市)。
2023年3月,河南省第一批乡村建设示范县创建单位名单公布,浚县入选。
2022年12月,浚县被认定为全国第七批率先基本实现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市、区)。
2022年1月,浚县入选河南省双拥模范城(县、区)。
2021年12月,浚县被确定为河南省第二批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
2021年11月,浚县荣获2021年全国县域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先进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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浚县古称黎阳,西汉置县,明初改称浚县至今。县域面积966平方公里,辖7个乡镇,4个街道办事处,439个行政村,25个居委会,66.8万人。
浚县历史文化底蕴深厚。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已有2300年的建城史,现存古城建于明洪武三年,与世界文化遗产大运河、国家4A景区大伾山,共同构成了“两架青山一溪水、十里城池半入山”的古城格局。文物古迹荟萃,现有国保单位4处16项、省保单位4处9项,浚县大佛全国最早、北方最大,黎阳仓遗址入选2012年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民间艺术源远流长,正月古庙会、泥咕咕、民间社火、西路大平调被列为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民间工艺品已形成石雕、泥塑、古陶等30多个门类1000多个品种。
浚县工业经济正在崛起。现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14家,初步培育了食品工业和家居用品制造两个主导产业。浚县产业集聚区,是河南首批省级产业集聚区,规划面积16.5平方公里,建成面积9平方公里,被评为省“十快”产业集聚区、省农业产业化示范集聚区,连续5年受到省政府表彰。粮食精深加工园区,是市级专业园区,规划面积5.8平方公里,建成面积3.5平方公里。中鹤集团是全国食品工业优秀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
浚县现代农业先进发达。自古就有“黎阳收、顾九州”的美誉,是全国首批现代农业示范区、粮食生产先进县、整建制高产创建试点县。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农业园区和农业科技园区落户浚县。整建制高产创建连续7年领跑全国单产水平,30万亩高标准粮田成为全国的标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连续20年荣获省“红旗渠精神杯”。农业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被农业部确定为信息进村入户试点县。农业产业化水平不断提高,现有市级以上龙头企业91家,其中国家级1家、省级16家、市级74家;农民专业合作组织549家。
浚县城乡建设日新月异。新城建设步伐加快,规划建设了商务中心区、特色商业区、新型物流区三大功能板块,建成投用了新县医院、新一中、新汽车站等一批公共服务设施。新型城镇化稳步推进,城镇化率38.5%。公路交通四通八达,境内有1条高速公路、3条国道、3条省道、1条快速通道、4条县道和40条乡道,国道定浚线、通武线纵贯南北,鹤濮高速、鹤浚快速通道横穿东西,初步构建了以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为骨架,县道、乡道为支脉的城乡交通网络。
浚县社会治安状况优良,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被确定为省社会管理创新试点县,连续3年被评为省信访工作先进县、平安建设工作先进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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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春秋属卫。
秦为东郡地。
西汉高祖年间设黎阳县,属冀州魏郡,以地有黎阳山(又名黎山,今大伾山)得名。
王莽时改名黎蒸。
东汉复名黎阳县。
三国、西晋因之。
东晋永和七年(351)置黎阳郡,辖黎阳县。
太元十四年(389)属黎阳郡,黎阳县属汲郡。
北魏孝昌年间分汲郡置黎阳郡,辖黎阳县。
东魏天平元年至武定八年间(534-550)置黎州,辖黎阳郡。
北齐废黎州。
北周宣政元年(578)复置黎州,辖黎阳郡。
隋开皇三年(583),黎州、黎阳郡并废,黎阳县属卫州。
十六年(596)置黎州,辖黎阳县。
大业二年(606)废黎州,黎阳县属汲郡。
唐武德二年(619)置黎州总管府,辖殷、卫、澶、洹四州。
六年(623)置总管府,黎州属相州都督府。
贞观十七年(643)废黎州,黎阳县属卫州。
北宋端拱元年(988)置通利军,辖黎阳县。
天圣元年(1023)改安利军。
熙宁三年(1070)废军,黎阳县属卫州。
元祐元年(1086)复置通利军,辖黎阳县。
政和五年(1115)置浚州,辖黎阳县。
金皇统八年(1148)改浚州为通州。
天德三年(1151)复名浚州。
明洪武二年(1369)降州为县,始称浚县。
清顺治元年(1644)属直隶省大名府。
雍正三年(1725)改属卫辉府。
1913年属河北道。
1927年属河南省第三行署(驻安阳)。
1928年属第十三行署。
1930年属冀鲁豫边区行署。
1938年属第十三行署(驻辉县平罗镇)。
1947年属第四行署。
1949年属平原省安阳专区。
1952年属河南省安阳专区。
1957年属新乡专区。
1962年复属安阳专区。
1970年属安阳地区。
1983年属安阳市。
1986年划属鹤壁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