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医科大学医疗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联合创作 · 2024-08-16 11:54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锦州医科大学医疗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锦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昆明街2A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295500平方米(约合443.0亩);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543.4万元;图书57.31万册;专任教师343人,其中:具有副高级以上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30%,具有研究生学位以上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53%。

  二、计划特别说明

  学校招生计划分配原则:

  分专业招生计划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各专业就业情况,经学校招生考试委员会研究确定各学科门类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主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重点支持的学科专业计划;

  预留计划比例及使用办法:

  预留计划比例不超过国家核定总计划的1%;

  预留计划按照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在相应录取批次投档前投放使用。

  外语语种要求:各专业招生原则上不受语种限制,但入学后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或日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男女生比例:各专业男女生比例均不受限制。

  三、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代码 专业(方向)名称 学制 学习年限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学生(元/年/生)
080202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四年 四年至七年 理工 工学 19000
080204 机械电子工程 四年 四年至七年 理工 工学 19000
080208 汽车服务工程 四年 四年至七年 理工 工学 19000
08060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四年 四年至七年 理工 工学 19000
080703 通信工程 四年 四年至七年 理工 工学 19000
080801 自动化 四年 四年至七年 理工 工学 19000
081004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 四年 四年至七年 理工 工学 19000
081801 交通运输 四年 四年至七年 理工 工学 19000
081802 交通工程 四年 四年至七年 理工 工学 19000
080207 车辆工程 四年 四年至七年 理工 工学 19000
080802T 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 四年 四年至七年 理工 工学 19000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四年 四年至七年 理工 工学 19000
080902 软件工程 四年 四年至七年 理工 工学 19000
080903 网络工程 四年 四年至七年 理工 工学 19000
080905 物联网工程 四年 四年至七年 文理 工学 19000
120801 电子商务 四年 四年至七年 文理 工学 19000
120102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四年 四年至七年 文理 工学 19000
080205 工业设计 四年 四年至七年 理工 工学 19000
120203K 会计学 四年 四年至七年 文理 管理学 19000
120601 物流管理 四年 四年至七年 文理 管理学 19000
120201K 工商管理 四年 四年至七年 文理 管理学 19000
120202 市场营销 四年 四年至七年 文理 管理学 19000
120403 劳动与社会保障 四年 四年至七年 文史 管理学 19000
030302 社会工作 四年 四年至七年 文史 法学 19000
050201 英语 四年 四年至七年 文理 文学 19000
050207 日语 四年 四年至七年 文理 文学 19000
130310 动画 四年 四年至七年 艺术文理 艺术学 18000
130504 产品设计 四年 四年至七年 艺术文理 艺术学 18000
600601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 三年 三年至五年 理工 15000
610205 软件技术 三年 三年至五年 理工 15000
610207 动漫制作技术 三年 三年至五年 文理 15000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修完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锦州医科大学医疗学院毕业证书,并加盖锦州医科大学医疗学院印章;达到《锦州医科大学医疗学院学位授予条例》规定者,颁发锦州医科大学医疗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退费说明

  1、 宿费收费标准:根据宿舍条件不同,住宿费每人每年2000-4500元。

  2.学费的退费办法: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执行。

  3.我校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特、一、二、三等),每学期特等:500元、一等:400元、二等:300元、三等:100元。同时符合国家评选条件的学生可享有国家助学金每年一等4000元、二等2500元,国家(政府)奖学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贫困大学生按国家规定可申请助学贷款。

  六、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省(市、区),调档比例不超过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区),调档比例不超过105%。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各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的考生。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

  根据招生省(市、区)的文件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

  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

  承认各省(市、区)招考委员会关于加、降分的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进档考生按“志愿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录取到招生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当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文科生按语文、数学、英语成绩高低依次录取;理科生按数学、语文、英语成绩高低依次录取。

  6.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部门: 锦州医科大学医疗学院招生就业处

  联系电话:0416—3345678 0416-33456000416-3345003

  传真: 0416—3345200

  锦州医科大学医疗学院网址:http://www.jym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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