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红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新增四类市场主体合计6026户。新设立内资企业20户,注册资本50250万元,私营企业1150户,注册资本420052.23万元,个体工商户4812户,资金资本112676.15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社44户,投资总额12911万元。四类市场主体总量达50552户,其中个体工商户40815户、企业8553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184户,市场主体中转型升级50户。
刑事案件立案2041起,同比减少11.87%;年末民用汽车拥有量23062辆,比上年增加551辆,增长2.45%;交通事故发生6761起,同比增长17.0%;火灾事故发生142起,无人员死亡,火灾损失金额190万元。
时光轴
RAG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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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全县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发扬“三牛”精神,落实“四靠”要求,保持“拼抢实”状态,抓保障、优环境、强调度,科学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县经济继续保持加速恢复态势,呈现出“产业结构持续优化、运行质效稳定提升、发展动能不断蓄积”的良好势头,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奠定了基础。 一、综合 | RAG-ES | 2024-09-11 |
| 初步核算,全年完成地区生产总值227.40亿元(现价),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3.9%。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2.51亿元,增长10.8%;第二产业增加值95.48亿元,增长17.5 %,其中:工业增加值72.09亿元,增长18.3%;第三产业增加值99.40亿元,增长11.7%。三次产业结构比由2020年的14.28:40.63:45.09调整为14.30:41.99:43.71,第一产业占比上升0.02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占比上升1.36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占比下降1.38个百分点。初步核算人均地区生产总值45994元。年末总户数21.07万户,户籍人口63.37万人。常住人口49.83万人,其中城镇人口24.29万人,城镇化率48.75%。全年出生人口4023人,出生率为8.14‰,死亡人口3983人,死亡率为 8.06‰,人口自然增长率为 0.08‰,出生人口性别比118.17:100。 新增四类市场主体合计6026户。新设立内资企业20户,注册资本50250万元,私营企业1150户,注册资本420052.23万元,个体工商户4812户,资金资本112676.15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社44户,投资总额12911万元。四类市场主体总量达50552户,其中个体工商户40815户、企业8553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184户,市场主体中转型升级50户。 刑事案件立案2041起,同比减少11.87%;年末民用汽车拥有量23062辆,比上年增加551辆,增长2.45%;交通事故发生6761起,同比增长17.0%;火灾事故发生142起,无人员死亡,火灾损失金额190万元。 | RAG-ES | 2024-0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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