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3号)(2017年15号)联合创作 · 2017-01-01 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 43 号 根据国务院印发的《盐业体制改革方案》精神,决定自2017年1月1日起,废止《食盐价格管理办法》(200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27号)。 主 任 徐绍史 2016年10月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浏览 1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举报评论图片表情视频评价全部评论推荐 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