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体育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联合创作 · 2024-08-15 12:17

成都体育学院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

一、学校概况

院校名称:成都体育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地址:1.东部新区校区:四川省成都市简阳市环湖北路1942号

2.武侯校区: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体院路2号

二、取原则

1. 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1)体育教育、休闲体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运动康复、体能训练专业:在投档考生中,按体育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运动训练、足球运动、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在文化和体育专项成绩达到学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体育专项成绩进行综合分计算(综合分=文化考试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分项目依据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具体招生办法按“成都体育学院2024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简章”执行;足球运动专业的具体招生办法按“成都体育学院2024年足球运动专业招生办法”执行。

2.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舞蹈学、舞蹈表演、音乐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投档考生中,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 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1)中医学、中医骨伤科学、康复治疗学、运动人体科学、体育经济与管理、经济学、旅游管理、新闻学、英语、文物与博物馆学专业:在投档考生中,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英语专业限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2)体育经济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严格执行国家统一招生政策。限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在投档考生中,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具体招生办法按“成都体育学院与美国南印第安纳大学合作举办体育经济与管理专业本科教学项目招生简章”执行。

4.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加分投档政策,并以投档成绩作为录取的依据。

5. 学校在确定录取专业时,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同分情况下,按省级招生部门规定的同分排序规则执行。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其他没有录取满额的专业,但调剂志愿的优先级别低于非调剂志愿;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6. 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

7. 体检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经复查,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我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鉴于医学人才培养及就业的特殊性,中医学、中医骨伤科学、康复治疗学、运动人体科学专业不予录取色弱、色盲的考生。

8. 2024级本科新生就读东部新区校区。

三、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对达到所修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学士学位证书。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成都体育学院。

四、收费标准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规定的项目,坚持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五、奖、勤、助、贷、补情况

1. 学校按国家政策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2. 学校设有优秀奖学金、单项奖学金、高敏奖学金、李琰奖学金、郑怀贤奖学金、四川省骨科医院奖学金等。

3. 学校设有特殊困难学生补助金。

4. 学校按规定协助学生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5. 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

六、联系方式

电 话:(028)85090713(传真)

网 址:https://zb.cdsu.edu.cn

E—mail:zhaosheng@cds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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