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波瑶族乡
地名由来:“洞波”是壮语,“洞”是坝子,“波”即泉水,意为田坝边有清水潭的村子。
2022年2月,云南省爱卫办命名洞波瑶族乡为2021年度云南省卫生乡镇。
洞波乡地处富宁县中部偏北,处在东经105°39′—105°56′,北纬23°41′—23°58′之间,东邻者桑乡、剥隘镇,南连归朝镇,西接新华镇、花甲乡,北与那能乡、阿用乡毗邻,是文山州两个瑶族乡之一。乡政府所在地距县城50公里,距国道323线10.5公里。全乡国土面积535平方公里,辖12个村委会219村小组8711户39507人,居住着壮、汉、瑶3种民族,少数民族人口35167人(其中瑶族12633人),占总人口的89%。瑶族村寨实行寨老制,其中以《竹笛》《田螺姑娘》《伏曦传说》《三妹》等为瑶族口传文学代表。有耕地9.6万亩、林地49.2万亩。最高海拔1518米,最低海拔470米,年平均气温17.8℃,年日照1740小时,年均降雨量1199.4毫米,属亚热带季风气候。辖区内矿产资源丰富,已勘探发现的有金、锰、锑、钛、铀、铁;水能贮藏量2万千瓦,那马河干流具有开发梯级电站的便利条件。全乡共有八角种植面积6万余亩;是富宁县最主要的甘蔗原料基地。
历史沿革:
清光绪十七年(1891年),洞波瑶族乡境域为齐安团驻地。
民国二十年(1931年),为第三区(洞波)齐和乡。
1950年,为第四区洞波乡。
1958年,为洞波公社洞波管理区。
1962年,为洞波区洞波公社。
1969年,改为洞波大队属洞波公社。
1984年,改为洞波瑶族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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