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单独考试招生简章

联合创作 · 2024-08-15 12:53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兴安职业技术学院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实际情况,确保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安全、有序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1.兴安职业技术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接受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的指导和监督。

  2.学院成立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单独招生录取工作,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考试安全防护等重大事宜。

  3.学院会同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制定防疫组考工作方案和预案,报属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审定后实施。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加强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培训,增加工作人员防疫组考工作职责,考务培训中增加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内容。考前指定专人负责进行环境卫生整治、消毒、通风等处理,并明确张贴完成标识。考试期间,协调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派出专业人员到考点现场指导,并负责异常人员处置。

  4.招生就业处,负责确定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招生宣传、信息核实、新生录取,办理录取手续,考场安排、考务人员安排等。

  二、招生对象及招生条件

  1.具有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高考报名资格且已经完成正式报名的考生。

  2.身体条件满足专业要求。

  3.品学兼优、身心健康。

  三、网上填报志愿

  1.填报志愿时间:2021年3月10日至14日。 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时间2021年4月7日至9日。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填报。

  2.考生完成网上填报志愿后登录兴安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xadz.nmxzy.cn/)单独招生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个人信息。

  四、打印准考证

  1.考生从报名所在地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领取《专业考试准考证》。

  2.考生于考前登录学院官网自行打印《兴安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

  五、考试及成绩评定标准

  考生凭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专业考试准考证》、《兴安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1.考点体温检测: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进入考点需佩戴口罩,出具“蒙速办”申领的“健康码”,扫描“健康码”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

  考点门口设置手持式测温枪测体温并做登记。拒绝接受体温检测的人员不得进入考点,体温异常人员按照防疫评估要求执行。

  2.考场安排:减小考场人员密度,考试时增设10个考场,每名考生保证1米以上的距离,考试为期2天。

  3.考试方式:现场机试

  4.考试时间:2021年3月15日至3月16日(具体考试时间以《兴安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为准)。

  5.考试地点:呼和浩特市、赤峰市、通辽市、乌兰浩特市、呼伦贝尔市(具体考试地点以《兴安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为准)。

  6.考试内容:文化素质+职业技能

  (1)普通高中毕业生(美术教育、音乐教育、室内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运动训练、民族美术专业除外):试题内容由语文、数学、英语及职业技能测试等四部分组成,总分值为400分,其中四个部分分值均为100分。

  (2)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美术教育、音乐教育、室内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运动训练、民族美术专业除外):试题内容为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总分为400分,其中文化素质分值为100分,职业技能测试分值为300分。

  (3)美术教育、音乐教育、室内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运动训练、民族美术专业考核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和面试,总分为400分,其中文化素质分值为100分,职业技能测试分值为200分,面试成绩分值为100分。

  六、录取方式

  1.按照“专业志愿清”的原则录取。

  2.拟录取名单将在学院官网公示,公示期结束后考生拟录取名单及考试成绩于2021年4月1日前上传至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录取通知书与2021年普通高校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考生一并发放。

  3.已被兴安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1年全国统一高考。

  4. 注意事项:因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新旧专业对照表》尚未正式公布,个别专业代码和专业名称可能有变动,考生录取的专业名称以正式公布的新版职业教育专业目录为准。

  5.技能人才免试招生:

  (1)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中,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自治区教育厅主办或联办的全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中等职业学校往届毕业生中,目前在职在岗且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及其以上人民政府授予的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可免试录取。

  (2)审核时间:2021年3月15日-3月16日

  (3)考生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技能大赛等级证书复印件或相关荣誉证书,以传真(0482-8529028)方式报送学院招生办。

  七、招生计划

  以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八、学历层次及待遇

  通过兴安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一样,颁发全国通用全日制大专毕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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