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花尖垦殖场
地名由来:因山顶岩石甚多,千姿百态,蔚为奇观,故名。
2014年9月,环境保护部授予石花尖垦殖场2012年—2013年度国家级生态乡镇称号。
宜丰县石花尖垦殖场创建于1957年12月,前身为宜丰县古阳寨林牧农综合垦殖场。1961年6月,古阳寨林牧农综合垦殖场迁至黄岗,改称宜丰县石花尖综合垦殖场(简称石花尖垦殖场)。1985年7月,石花尖垦殖场设置乡人民政府,成为政、企合一的单位。2003年9月,根据县委决定,撤乡留场。场部位于江西省宜丰县西北部,东与双峰交界,南与芳溪相连,西与万载毗邻,北与铜鼓接壤,场部所在地集镇距县城39公里。全场总土地面积65.82平方公里,森林覆盖率达96.5﹪。全场辖5个分场(官山林场、石花尖分场、洪源槽分场、塔下分场、太阳岭林场)共24个村民小组,总人口6248人(其中官山林场1678人、石花尖分场1294人、洪源槽分场1170人、塔下分场1917人、太阳岭林场189人);有少数民族5个,分别是苗族、瑶族、侗族、壮族和土家族。有耕地2088.9亩、山地面积53610亩。石花尖垦殖场山林集中连片,是江西省重要的林业基地,其中单位面积杉木蓄积量居全市之首。生态保护完好,适宜于各种野生动物的栖息繁衍,野生动植物资源极为丰富。境内珍稀植物有南方红豆杉、伯乐树、长柄双花木、穗花杉等20余种;珍稀动物有白颈长尾雉、黄腹角雉、云豹、猕猴、穿山甲等30余种。
近年来,石花尖垦殖场党政班子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上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带领全场上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3+1”发展战略和“一补四守一中心”的发展举措,牢固树立“认真就是能力,扎实就是水平”的工作理念,勤奋务实,拼搏进取,开拓创新,取得了优异成绩,实现了石花尖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新跨越。
历史沿革:
1957年12月,县直机关16名干部,到潭山镇古阳寨筹建国营宜丰县古阳寨林牧农综合垦殖场,翌年1月又有79名县直机关干部下放到该场。
1958年9月,与石桥乡合并为国营黄岗山垦殖场古阳寨分场。
1960年8月成立古阳寨林场。
1961年7月调整垦殖场规模,古阳寨林场所辖范围划归黄岗山综合垦殖场管辖,1958年成立的原黄岗山垦殖场的洪源槽分场和石花尖林场划归古阳寨林场管理,场址迁黄岗邬家垴,改名为石花尖综合垦殖场,下辖洪源槽、石花尖林场。
1964年8月,两场改为分场,新设坳溪、洞上、桂花桥分场和官山林场、太阳岭药场。
1985年12月设乡人民政府,是江西省宜丰县唯一一个场、乡合一的行政机构。
1992年被省文化厅授予“一级文化站”称号;1993年,被授予“全国黑群众体育先进单位”荣誉称号;1991年和1996年,被评为“全国亿万农民健身活动先进乡镇”。
1994年3月塔下农场划归石花尖管理。
2001年10月被中国农林水利工会、农业部农垦局评为“全国农垦系统工作先进集体”乡文化站。
2003年9月,撤销石花尖乡,保留石花尖垦殖场,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