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街道
地名由来:象山街道因境内的象山(又称象鼻山)而得名。
杉湖景区
日月双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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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街道因境内的象山(又称象鼻山)而得名。隶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象山区,地处象山区东北部;东至漓江中心航线,与七星区东江街道、穿山街道相望,南至南门桥、安家洲半岛,与南门街道相邻;西至西门桥、桃花江,与南门街道相连;北至阳桥、榕湖、杉湖,与秀峰区秀峰街道接壤。2011年,象山街道常住人口有39553人。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现象山街道境域属桂林市培凤镇;1997年5月,设象山街道。[1]截至2020年6月,象山街道下辖7个社区,街道办事处驻文明社区南环路15号。
象山街道有百货销售中心,有中山中路、西城路商业步行街、象山夜市等现代商贸街。
象山街道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有李宗仁官邸、摩崖石刻2处,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有开元寺舍利塔、象鼻山顶普贤塔2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有虹桥、云峰寺、崇善路清真寺3处。
象山街道有国家4A级旅游景区象山景区,境内榕湖杉湖景区是国家5A级旅游景区“两江四湖”的主要景区之一。
辖7个社区居委会: 五美、西城、文明、虹桥、文新、安新、安家洲
历史沿革: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属桂林市培凤镇。
1950年,属桂林市第二区。
1955年,属阳桥街道。
1958年,属阳桥公社。
1966年,属东升公社。
1979年2月,划归象山区。
1997年5月,设象山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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