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理工职业大学2024年招生章程

联合创作 · 2024-08-15 13:00

辽宁理工职业大学2024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

1.高校名称:辽宁理工职业大学

2.办学地点及校址:

(1)北校区办学地址:锦州滨海新区昆山路九号

本科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自动化技术与应用、汽车服务工程技术、新能源汽车工程技术、建筑工程、软件工程技术、大数据工程技术、信息安全与管理

专科专业:机械制造及自动化、电气自动化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测绘地理信息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建设工程管理、智能建造技术、软件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大数据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

(2)南校区办学地址: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海路东段二号

本科专业:现代物流管理

专科专业:统计与会计核算、大数据与会计、金融服务与管理、大数据与财务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护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现代物流管理、电子商务、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民办)

4.办学层次:本科、高职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88.4万平方米(约合1325.7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3.4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9.1平方米;生师比18.5;专任教师461人,其中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67.9%;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20.2%;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2673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0237.5元;图书76.1万册,生均图书61.5册。

住宿条件:2024级新生宿舍标准四人间、五人间、六人间、八人间。分配方案:2024级新生入学采取学校集中统一分配到各学院,学院按班级新生报到顺序随机分配。

二、招生计划安排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高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

序号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习 年限

科类1 (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种类2(采用3+1+2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授予学位门类

学费

(元/学年/生)

1

260101

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

4年

3-6年

理工类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7000

2

260305

自动化技术与应用

4年

3-6年

理工类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7000

3

300203

汽车服务工程技术

4年

3-6年

理工类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7000

4

260702

新能源汽车工程技术

4年

3-6年

理工类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7000

5

240301

建筑工程

4年

3-6年

理工类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7000

6

310203

软件工程技术

4年

3-6年

理工类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7000

7

310205

大数据工程技术

4年

3-6年

理工类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7000

8

310207

信息安全与管理

4年

3-6年

理工类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7000

9

330802

现代物流管理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管理学

27000

10

460104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15000

11

460306

电气自动化技术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15000

12

460305

工业机器人技术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15000

13

500210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13000

14

460701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13000

15

460702

新能源汽车技术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14000

16

420303

测绘地理信息技术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13000

17

440301

建筑工程技术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13000

18

440501

工程造价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15000

19

440502

建设工程管理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14000

20

440304

智能建造技术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15000

21

510201

计算机应用技术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15000

22

530701

电子商务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14000

23

530706

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14000

24

510203

软件技术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15000

25

510202

计算机网络技术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15000

26

510102

物联网应用技术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14000

27

510205

大数据技术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15000

28

530402

统计与会计核算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13000

29

530302

大数据与会计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14000

30

540101

旅游管理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12000

31

540106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12000

32

520201

护理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15000

33

530802

现代物流管理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12000

34

590302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13000

35

530201

金融服务与管理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14000

36

530301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14000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理工职业大学职业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理工职业大学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高职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理工职业大学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费情况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1)学费标准:各招生专业收取学费标准已经在“三、专业设置说明”表中具体列明。

(2)住宿费标准:一类4200元/学年;二类3600元/学年;三类2400元/学年。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学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办理退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根据财教〔2021〕310号《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结合《辽宁理工职业大学国家(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辽宁理工职业大学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资助育人工作。国家(省政府)奖学金资助标准均为8000元/学年/生、国家励志奖学金标准为 5000元/学年/生、学校德恒奖学金:一等5000元/学年/生、二等3000元/学年/生。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一等助学金4400元/学年/生、二等助学金2750元/学年/生。同时可按照国家规定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校协助办理相关助学贷款手续,贷款金额最高可达16000元/学年/生。
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通绿色通道,可申请办理缓交学费手续,孤儿(包括事实孤儿)大学生可申请学费、住宿费减免;学校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自愿申请,帮助减轻其经济压力。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

七、录取办法

1.投档比例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1)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学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辽宁省2024年实行新高考改革,学校(专业)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2)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对于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区)及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对于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省(区)及批次,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招生计划数时,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各省(区)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对于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不设专业级差的原则录取。

(2)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对于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做退档处理。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文史类根据考生语文、数学、外语和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理工类根据考生数学、语文、外语和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6.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416-3697555 5058080

网 址:http://www.lnvut.edu.cn

辽宁理工职业大学

2024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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