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4号)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2年11号)联合创作 · 2022-01-01 00:1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浏览 1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分享 举报 评论图片表情视频评价全部评论推荐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21号) 上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则(2022年11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14号)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2022年11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4〕39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信访工作规则(2015年3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4〕 39 号 现公布《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信访工作规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证 监 会 20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8〕29号)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9年4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8〕 29 号 为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运作,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我国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我会修订了《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证 监 会 2018年9月30日 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6〕22号)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7年18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6〕 22 号 现公布《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证 监 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39号) 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2009年11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08〕 39 号 为适应资本市场发展实践的需要,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行为,我会制定了《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现予公告,自2008年10月9日起施行。 证 监 会 二〇〇八年十月九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听证规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听证规则(2015年11月2日证监会令第119号公布 自2015年12月4日起施行)第一条 为了规范证券期货违法案件的行政处罚听证程序,保障和监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是国务院直属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授权,统一监督管理全国证券期货市场,维护证券期货市场秩序,保障其合法运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设在北京,现设主席1名,副主席4名,驻证监会纪检监察组组长1名;会机关内设20个职能部门,1个稽查总队,3个中心;根据《证券法》第14条规定,中国证监会还设有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由中国证监会专业人员和所聘请的会外有关专家担任。中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0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4〕20号)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2014年24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4〕 20 号 现公布《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证 监 会 2014年5月28日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2014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市公司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分享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