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联合创作 · 2024-08-28 16:08

中心简介

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于2003年,是直属市政府的副处级事业单位,位于扬州市文昌中路1号运河城市广场B栋103-105号,担负着全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重任。中心下设仪征、、高邮、宝应、仪征化纤和江苏石油勘探局6个分中心及城区、邗江2个管理部,内设办公室、业务处、财务处、信息处、稽核处。

中心职责

一、编制、执行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年度预决算。

三、委托管委会指定的商业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归集、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委托协议。

四、依据规定,实施对所属分中心、管理部的垂直管理,对全市住房公积金实行统一决策、统一制度,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五、拟订、实施住房公积金具体管理办法。

六、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的发放,按规定购买国债。

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和归还。

八、根据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户资金的使用要求,承办廉租房资金的审批和划拔使用手续。

九、审核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的申请,报管委会批准后执行。

十、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明细帐,与职工、单位和受委托银行定期对帐,向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

十一、组织建立管理中心及其所属机构的业务,并与上级住房公积金行政监督部门联网,纳入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信息系统。

十二、向市财政部门和管委会报送住房公积金财务报告,经管委会审议通过后定期向社会公布。

十三、向市财政部门提出住房公积金呆帐核销申请,经管委会审议通过后,根据省级财政部门的审批意见办理呆帐核销,并报上级住房公积金行政监管部门备案。

十四、承办管委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管委会机构

主任委员: 张京霞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主任委员:王炳松 市政府副秘书长、新城西区管委会主任

杨学华 市房管局局长

杨 云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

委 员: 朱宏翔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朱 林 市财政局副局长

蔡先建 市审计局副局长

蔡 蕾 市监察局副局长

刘孝慈 市总工会副主席

梅翠珍 市工商联副主席

王 栋 市银监分局副局长

崔 萌 人民银行扬州支行副行长

余 廷 市劳动保障局局长助理

吉立东 江苏华电扬州有限公司工会主席

唐春庚 亚星集团工会副主席

陈 辉 江苏油田公共事业处主任

陈亚军 中石化仪征资产分公司财务部主任

张 武 扬州大学房改办主任

吴效安 市副主任

侯承海 宝应县副县长

黄为民 高邮市常务副市长

万 军 江都市副市长

张家来 仪征市副市长

徐正风 邗江区总工会副主席

林芳芳 广陵区总工会部长

管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杨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所获荣誉

2020年11月20日,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入选“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名单。

2021年8月,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江都分中心被命名为“第20届全国青年文明号“。

2022年1月,入选2019-2021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候选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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