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帽山农场
地名由来:始建农场时,因位于大帽山(又名大雾山)北部山峦间,故以山名为场名。
大帽山农场代码350213404
位于翔安区北部,距同安城区19千米、翔安区23千米。始建于五十年代,是原国家农垦部划定的垦区之一,属国有农垦企业。在建场初期相当于副县级建制,根据市委、市0《关于调整部份事权和财政体制的通知》,大帽山农场于2003年12月成建制下放翔安区管理。农场辖有四个作业区,16个自然村,1004户,总人口4250人(职工1759人)。农场面积22.4平方千米。历史沿革:
1958年5月经福建省农业厅勘测队勘测规划设计正式建场,2003年12月农场的事权由市农业局下放翔安区政府,定为区直企业,业务主管挂靠区农林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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