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37号)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决定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20年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
2019 年 第 37 号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决定》已于2019年11月20日经第26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 长 李小鹏
2019年11月28日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公路水运工程监理
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决定
交通运输部决定对《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7号)作如下修改:
将第九条第二项修改为:“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个别文字作相应调整。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正,重新发布。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注:《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具体内容略,详情请登录交通运输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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