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萍乡市统计局
2017年,全市上下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围绕市委、市政府“年年有变化、三年大变样、五年新跨越”总体要求,不断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经济发展实现了稳中向好、结构趋优、活力增强,各项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一、综合
初步核算,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1070.50亿元,比上年增长8.9%。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57.46亿元,增长4.0%;第二产业增加值538.63亿元,增长8.1%;第三产业增加值474.41亿元,增长10.8%。三次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3.0%、51.5%、45.5%。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5.4:50.3∶44.3。人均生产总值55767元,比上年增长8.2%。非公有制经济实现增加值684.55亿元,增长9.0%,占GDP的比重为63.9%。
年末全市常住人口192.50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08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131.30万人,占总人口比重(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68.21%,比上年末提高1.18个百分点。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为48.13%,比上年末提高1.35个百分点。全年出生人口2.59万人,出生率为13.52‰;死亡人口1.16万人,死亡率为6.02‰;自然增长率为7.50‰。
表1 2017年年末常住人口数及其构成 |
||
指 标 |
年末数(万人) |
比重(%) |
全市常住人口 |
192.5 |
100 |
其中:城镇人口 |
131.3 |
68.21 |
乡村 |
61.2 |
31.79 |
其中:男性 |
97.24 |
50.51 |
女性 |
95.26 |
49.49 |
其中:0-15岁 |
36.15 |
18.78 |
16-64岁 |
136.75 |
71.04 |
65岁以上 |
19.6 |
10.18 |
年末全市就业人员127.02万人。全年城镇新增就业3.31万人,与上年持平。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30%,比上年末下降0.26个百分点。登记失业人员0.96万人,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2.36万人。
全年财政总收入146.16亿元,比上年增长7.8%。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02.73亿元,下降2.6%;税收收入110.27亿元,增长4.8%,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为75.4%。全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23.48亿元,比上年增长11.7%。用于教育、社保、医疗等民生方面的支出166.80亿元,增长19.7%,占支出比重74.6%,比上年提高4.6个百分点。
全年居民消费价格(CPI)比上年上涨1.9%。构成CPI的八大类商品服务价格“七涨一降”:医疗保健类上涨14.1%,其他用品和服务类上涨3.3%,衣着类上涨2.3%,交通和通信类上涨2.2%,教育文化和娱乐类上涨1.6%,生活用品及服务类上涨1.6%,居住类上涨1.5%,食品烟酒类下降0.8%。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PPI)上涨7.2%,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上涨8.7%。
二、农业
全年粮食种植面积77528公顷,比上年减少3600公顷。其中,谷物种植面积64694公顷,减少3373公顷;豆类种植面积5695公顷,减少272公顷;薯类种植面积7139公顷,增加45公顷。油料种植面积27346公顷,增加340公顷。蔬菜类及食用菌种植面积26337公顷,减少369公顷。
全年粮食产量547923吨,比上年减少22550吨,减产4.0%。其中,谷物产量498609吨,减产4.4%;豆类产量13987吨,减产1.1%;薯类产量35327吨,增产0.8%。油料产量41699吨,增产2.1%。蔬菜及食用菌产量636768吨,减产1.4%。
全年肉类总产量14.97万吨,比上年增长4.6%。其中,猪肉产量12.31万吨,增长5.1%;牛肉产量0.21万吨,增长4.5%;羊肉产量0.45万吨,增长6.0%。禽蛋产量1.09万吨,增长8.7%。年末生猪存栏73.72万头,增长2.5%;生猪出栏150.75万头,增长5.2%。全年水产品产量4.38万吨,增长3.1%。
年末省级以上龙头企业55家,全年实现销售收入93.28亿元,比上年增长2.0%。农民专业合作社2196个,比上年增加266个;合作组织成员7.12万户。
三、工业和建筑业
全年全部工业增加值474.09亿元,比上年增长8.4%,占生产总值比重为44.3%。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8%。
表2 2017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速度
指 标 |
比上年增长(%) |
规模以上工业 | 8.8 |
其中:轻工业 | 6.5 |
重工业 | 9.3 |
其中:大中型企业 | 9.6 |
其中:股份制企业 | 18.0 |
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 | 6.3 |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中,传统产业增加值增长14.4%,高于规模以上工业增幅5.6个百分点;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增长3.8%,其中通用设备制造业增长8.1%,汽车制造业增长25.4%。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增长12.6%,比全市规上工业增速高3.8个百分点,占规上工业的11.7%。
表3 2017年规模以上工业主要产品产量及其增长速度
产品名称 |
产量 |
比上年增长(%) |
原煤(万吨) | 229.94 |
-35.1 |
洗煤(万吨) | 93.19 |
-48.4 |
水泥(万吨) | 646.95 |
-1.1 |
工业陶瓷制品(万吨) | 636.14 |
4.3 |
其中:电瓷制品(万吨) | 157.86 |
8.9 |
烟花鞭炮(万箱) | 2430.39 |
4.5 |
生铁(万吨) | 462.16 |
9.2 |
粗钢(万吨) | 546.45 |
15.1 |
钢材(万吨) | 551.34 |
15.1 |
焦炭(万吨) | 17.14 |
-39.4 |
电站水轮机(千瓦) | 113788 |
6.9 |
煤气生产量(万立方米) | 816468 |
8.2 |
自来水生产量(万立方米) | 2966.80 |
13.5 |
发电量(万千瓦时) | 765284 |
7.5 |
全年工业用电量45.8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5%;完成工业增值税19.40亿元,同比增长33.0%。
年末三个工业园区(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江西莲花工业园区、江西芦溪工业园区)投产企业达291家。全年园区工业增加值、主营业务收入、利润分别增长8.8%、1.5%、17.4%。
全年资质等级以上建筑业企业实现总产值131.23亿元,比上年增长26.5%;全社会建筑业增加值64.54亿元,按可比价计算,增长5.6%。
四、固定资产投资
全年固定资产投资1311.90亿元,比上年增长12.8%。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29.54亿元,增长17.2%;第二产业投资938.11亿元,增长13.6%;第三产业投资344.25亿元,增长10.4%。分投资主体看,国有经济投资184.39亿元,增长41.7%;非国有投资1127.50亿元,增长9.2%,其中民间投资1081.05亿元,增长7.3%。
表4 2017年分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及其增长速度
行 业 |
投资额(亿元) |
比上年增长(%) |
总 计 |
1311.90 |
12.8 |
农、林、牧、渔业 |
32.46 |
17.4 |
采矿业 |
15.52 |
-16.1 |
制造业 |
885.82 |
15.5 |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37.47 |
-5.1 |
建筑业 |
0.25 |
-58.3 |
批发和零售业 |
12.91 |
-71.8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47.31 |
-1.4 |
住宿和餐饮业 |
3.24 |
-65.3 |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
3.54 |
-15.5 |
金融业 |
1.66 |
-60.4 |
房地产业 |
52.96 |
9.2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13.13 |
5.0 |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
1.62 |
-71.0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169.36 |
85.8 |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
1.54 |
-72.7 |
教育 |
4.81 |
-46.9 |
卫生和社会工作 |
7.24 |
121.2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14.22 |
-7.0 |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
6.87 |
-0.9 |
全年房地产开发投资52.39亿元,比上年增长8.0%。商品房竣工面积64.67万平方米,增长6.9%;商品房销售面积151.36万平方米,增长15.0%;商品房销售额74.05亿元,增长15.1%。
五、国内贸易
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79.15亿元,比上年增长12.2%。分城乡看,城镇消费品零售额312.63亿元,增长11.9%;乡村消费品零售额66.52亿元,增长13.3%。分行业看,批发业零售额52.57亿元,增长9.7%;零售业零售额274.59亿元,增长12.4%;住宿业零售额3.45亿元,增长11.3%;餐饮业零售额48.55亿元,增长14.1%。
限额以上商品零售中,中西药品类同比增长57.5%;机电产品及设备类同比增长22.5%;汽车类零售额同比增长19.9%;家具类零售额同比增长14.1%;建筑装潢与材料类零售额同比增长14.7%。
六、对外经济
全年货物进出口总值102.98亿元,比上年增长12.9%。其中,出口值100.17亿元,增长11.1%。全年新批外商投资企业50家,实际使用外商直接投资3.67亿美元,增长9.0%。利用省外项目资金实际进资477.56亿元,增长11.3%。
表5 2017年海关主要商品出口值及其增长速度
品 名 |
出口值(万元) |
比上年增长% |
机电产品 |
342264 |
33.9 |
服装及衣着附件 |
92183 |
-12.1 |
烟花、爆竹 |
94770 |
5.7 |
鞋类 |
49260 |
23.8 |
陶瓷产品 |
32524 |
-6.9 |
钢材 |
33626 |
-43.7 |
高新技术产品 |
42975 |
38.9 |
灯具、照明装置及零件 |
26781 |
-4.0 |
塑料制品 |
30417 |
17.0 |
箱包及类似容器 |
46881 |
25.9 |
七、交通、邮电和旅游
全年铁路旅客发送量359.28万人,比上年增长10.1%;货物发送量598.72万吨,比上年增长7.4%。全年公路社会客运量6220万人,比上年下降1.6%,社会客运周转量108721万人公里,比上年下降1.8%,社会货运量3670万吨,比上年增长12.4%,社会货运周转量602629万吨公里,比上年增长9.0%。
全年邮政企业和快递服务企业业务收入(不包括邮政储蓄银行直接营业收入)完成3.01亿元,比上年增长16.8%;业务总量完成4.16亿元,比上年增长32.6%。其中,全市快递业务量完成1051.05万件,比上年增长17.9%;快递业务收入完成1.07亿元,比上年增长12.2%。
全年完成电信业务总量22.31亿元,比上年增长52.4%。年末固定电话用户23万户。年末移动电话用户总数为170万户,增长14.9%。年末互联网用户数45万户,增长25.0%。
全年接待国内旅游人数4736.33万人次,比上年增长38.7%;国内旅游收入472.21亿元,增长75.0%。接待入境旅游人数11.66万人次,增长41.9%;旅游外汇收入5874.86万美元,增长38.2%。
八、金融和保险业
年末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1117.4亿元,比年初增加175.86亿元;其中,住户存款余额556.17亿元,增加42.58亿元;非金融企业存款370.85亿元,增加92.46亿元。年末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723.86亿元,比年初增加105.94亿元;其中,短期贷款259.25亿元,增加8.17亿元;中长期贷款440.46亿元,增加108.02亿元。
全年保险公司保费收入24.77亿元,比上年增长9.5%。其中财险保费收入8.83亿元,增长17.1%;寿险保费收入15.95亿元,增长5.7%。全年赔付(含满期给付)6.97亿元。
九、教育和科学技术
全年普通高校在校生12831人。普通高中、初中、小学在校生分别为34896人、69354人和151191人,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21610人。特殊教育在校生1394人。幼儿园在园幼儿72192人。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为100%;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为100%。
年末拥有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2家。全年受理专利申请3252件,增长43%;授权专利1875件,增长26.7%。全年技术市场合同成交金额50024万元。
十、文化、卫生和体育
年末有艺术表演团体7个(含个体),文化馆6个,公共图书馆6个,博物馆4个,广播电台4座,电视台4座。有线电视用户528361户。广播节目综合人口覆盖率为99.3%;电视节目综合人口覆盖率为99.9%。
年末有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394个(含村卫生所、诊所、防保站)。其中,医院、卫生院80个,妇幼保健院(所、站)6个,疾病防治院(所、站)2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站)39个,卫生监督检验所6个。卫生技术人员12987人(含村卫生所、诊所、防保站)。其中,执业医师3758人和执业助理医师675人,注册护士6136人。医院和卫生院床位11051张。
年末有青少年俱乐部22个,晨晚炼健身活动点1165个。农民体育健身工程81个。全年参加健身活动人数达160万人次。
十一、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120元,比上年增长8.1%;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598元,增长8.7%。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1716元,增长6.8%;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1462元,增长6.9%。
全年发放小额担保贷款6.93亿元,直接扶持个人创业4644人次,带动就业人数22478人次。全年“40、50”人员就业人数3413人。年末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44.3万人,比上年末增加8.04万人,增长22.2%。其中,参保职工29.96万人,参保离退休人员14.3万人。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人数41.94万人,其中,职工30.08万人,退休人员11.86万人。年末参加失业保险人数16.01万人,本级10.5万人。向城市低保户发放低保金2.22亿元,月人均补差350元;向农村低保户发放低保金1.72亿元,月人均补差225元。为全市城乡22.05万名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全面免除学杂费和免费提供教课书。2017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完成开工429套,分配入住1905套;城市棚户区完成改造12044户。
年末共有提供住宿的社会福利机构80个,提供床位10665张,收养人数6575人,临时救济困难户7696人次。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1.44亿元。
十二、资源、环境与安全生产
全年完成人工造林5.55万亩;森林覆盖率达67.2%。全市平均降水量1613.3毫米,比多年均值偏少18.7%。年末全市7座大中型水库蓄水总量1.07亿立方米,比上年偏少1.2%。
年末环保机构22个。主要河流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82.4%。对环境空气质量进行监测的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为超二级。城镇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全年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910.89万吨标准煤,比上年增长2.27%;万元GDP能耗0.838吨标准煤,下降6.07%,超额完成下降4%的年度目标任务。万元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1.46吨标准煤,下降9.27%,超额完成下降4%的年度目标任务。万元GDP电耗595.63千瓦时,下降3.31%。
全年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80起,比上年同期减少63起,下降44.1%,死亡45人,比上年同期减少7人,下降13.5%。其中,工矿商贸领域发生事故8起,死亡13人;道路交通事故72起,比上年同期减少63起,下降46.7%,死亡32人,比上年同期减少12人,下降27.3%。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下降24.3%。
注:
1.本公报所列各项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
2.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3.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和人均生产总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4.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第一产业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服务业),第二产业指工业(不含开采辅助活动,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和建筑业,第三产业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
5.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统计范围为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项目和房地产。
6.邮电业务总量按2010年不变价格计算。
7.对外贸易数据改用人民币计价。
8.万元生产总值能耗按2015年不变价格计算。
9.常住人口是指实际经常居住在某地区一定时间的人口。按人口普查和抽样调查规定,主要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资料来源:
本公报中财政数据来自市财政局;物价、城乡居民收入和支出、部分农业数据来自国家统计局萍乡调查队;利用外资和省外资金数据来自市商务局;铁路客货运输量、周转量数据来自宜春铁路局;公路、水路客货运输量、周转量数据来自市交通运输局;电信业务量数据来自市工信委;邮政业务量来自市邮政管理局;旅游数据来自市旅发委;存贷款数据来自中国人民银行萍乡中心支行;保险数据来自市保险行业协会;教育数据来自市教育局;科技、专利数据来自市科技局;艺术表演团体、博物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广播、电视数据来自市文广新局;卫生、新农合数据来自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体育数据来自市体育局;城镇新增就业、社会保险数据来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乡低保、社会福利、社区服务数据来自市民政局;保障性住房数据来自市房管局;造林、森林覆盖率数据来自市林业局;空气和地表水质量、污染物排放数据来自市环境保护局;降水量数据来自市气象局;安全生产数据来自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其他数据来自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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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统计局2017年,全市上下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围绕市委、市政府“年年有变化、三年大变样、五年新跨越”总体要求,不断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经济发展实现了稳中向好、结构趋优、活力增强,各项社会事业健康发展。一、综合初步核算,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1070.50亿元,比上年增长8.9%。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57.46亿元,增长4.0%;第二产业增加值538.63亿元,增长8.1%;第三产业增加值474.41亿元,增长10.8%。三次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3.0%、51.5%、45.5%。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5.4:50.3∶44.3。人均生产总值55767元,比上年增长8.2%。非公有制经济实现增加值684.55亿元,增长9.0%,占GDP的比重为63.9%。 | RAG-ES | 2024-09-11 |
年末全市常住人口192.50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08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131.30万人,占总人口比重(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68.21%,比上年末提高1.18个百分点。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为48.13%,比上年末提高1.35个百分点。全年出生人口2.59万人,出生率为13.52‰;死亡人口1.16万人,死亡率为6.02‰;自然增长率为7.50‰。 表1 2017年年末常住人口数及其构成 指 标 年末数(万人) 比重(%) 全市常住人口 192.5 100 其中:城镇人口 131.3 68.21 乡村 61.2 31.79 其中:男性 97.24 50.51 女性 95.26 49.49 其中:0-15岁 36.15 18.78 16-64岁 136.75 71.04 65岁以上 19.6 10.18 | RAG-ES | 2024-09-11 |
年末全市就业人员127.02万人。全年城镇新增就业3.31万人,与上年持平。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30%,比上年末下降0.26个百分点。登记失业人员0.96万人,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2.36万人。全年财政总收入146.16亿元,比上年增长7.8%。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02.73亿元,下降2.6%;税收收入110.27亿元,增长4.8%,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为75.4%。全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23.48亿元,比上年增长11.7%。用于教育、社保、医疗等民生方面的支出166.80亿元,增长19.7%,占支出比重74.6%,比上年提高4.6个百分点。 | RAG-ES | 2024-09-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