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气象局
职能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的制定及气象业务建设的组织实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查;对本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工作明细
1.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监测、预报管理工作,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并对重大气象灾害做出评估,为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
2.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灾害性天气警报以及农业气象预报、气象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等专业气象预报的发布。
3.管理本行政区域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指导和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组织管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对可能遭受袭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协同当地消防、工商、市政等部门和单位,加强对充灌、施放升空气球的安全管理,对充灌、施放升空气球单位和个人进行技术资格认定。
4.负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同级有关部门提出利用、保护气候资源和推广应用气候资源区划等成果的建议;组织对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
5.组织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有关气象法规的实施,对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承担有关和。
6.协助地方党委和做好当地气象部门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7.承担上级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所获荣誉
2020年11月20日,入选“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名单。
2021年12月,云阳县气象局被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气象局授予“2016-2020年度重庆市气象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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