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城镇

联合创作 · 2023-08-14 03:49

地名由来:凤城镇因凤山县人民政府驻此地而得名。

2018年12月,凤城镇上榜广西2018年度自治区级生态乡镇名单。

2014年7月,凤城镇被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确定为全国重点镇。

凤城镇是凤山县的政法、经济、文化中心,是县委、县人民政府驻地。凤城镇位于凤山县中部东面与东兰县泗孟乡接界,西北面与天峨县更新乡东瓦村接壤,总面积303.9平方公里,总人口30552人,是自治区重点乡镇之一,镇政府驻地县城凤阳街。辖凤城街委会和巴烈、巴旁、松仁、久文、才劳、长峒、拉仁、凤凰、兴隆、弄者、京里、恒里、良利、林兰等14个村公所, 166个村民小组,390个自然屯,主要有壮、汉、瑶3个民族,其中,壮族占60%,汉族占38%,瑶族和其他民族占2%。

主要矿产有大理石、褐铁矿,储量丰富。全镇耕地面积9887公顷,其中水田520公顷,旱地480公顷,主种水稻、玉米,兼种黄豆、薯类和其它杂粮。有林面积12000公顷,其中用材林488公顷,以杉松木为主,薪炭林2440公顷,经济林4740公顷(其中八角2867公顷、油茶653公顷、油桐407公顷)。2003年农业总产值4703万元;乡镇企业总收入7317万元,总产值2624万元;农业四税收入65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275元。全年粮食种植面积2137公顷,总产量4875吨,比上年增长4%;大牲畜饲养量7824头(匹);生猪饲养量48511头,出栏27774头;肉类总产量2628吨;水产品产量66.2吨;蔬菜种植面积615公顷,总产量2780吨,是县城区蔬菜供应主要来源地。

农村经济工作方面,着力对农业产业结构进行调整,以水果、蔬菜、种桑养蚕、草食动物养殖、推广良种良法等高效农业为主。继续加强巴旁村弄林屯高效农业综合开发示范服务基地建设,引进高效优质蔬菜新品种和先进技术,采用复种、间种、套种、一年多熟制办法和大棚、双膜、遮阳网技术,使用生态有机肥及生物农药进行反季节无公害蔬菜生产,年亩产值8000—12000元。通过示范基地带动全镇瓜果蔬菜的种植。

抓好东巴凤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项目实施,全年建成地头水柜1100个,总容量6600立方米,沼气池1412座,退耕还林715公顷,完成村屯公路建设和农村电网改造,实现村村通公路、通电、通广播电视;完成久文村和京里村人饮工程;完成长峒初中学生宿舍楼、恒里五保新村、长峒卫生站、镇计生服务所、11个村民委员会办公用房建设并交付使用;镇中心校学生食堂、司法所、凤阳、东鹏两个社区办公用房、巴旁小河流域治理工程在进行扫尾工作。

历史沿革:

明万历十四年(1586年),东兰州辖地设内六哨和外六哨,今凤城镇为外六哨中的凤山哨辖地。

清雍正七年(1729年),置凤山土州,治今凤山县城,受东兰州承审。

清雍正八年(1730年),改土归流,外六哨另置土分州,为凤山土分州凤山哨辖地。

民国八年(1919年),凤山土州改流置凤山县,县治今镇。

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县将6个区划分为8个乡,称城治乡。

民国时期,先后属柳江道、广西省、百色民团区、百色行政督区、第十、第五、第十二行政督察区。

1949年,观山县解放,属治城厢,属百色专区。

1958年,复属百色专区,设城厢公社。

1961年,城厢公社分为4个公社及凤城镇。

1962年7月,凤城镇归属城厢区。

1965年5月25日,改属河池专区。

1970年7月,城厢区改公社。

1971年,凤山县改属河池地区。

1972年,从城厢公社划出巴烈、凤城两大队及巴旁大队的巴旁村(屯)重设凤城镇。

1983年7月,城厢公社改为凤阳公社。

1984年9月,划入原凤阳公社的13个大队凤城镇。

2002年,凤山县改隶河池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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