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潮南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汕头市潮南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一号)
——全区常住人口情况
汕头市潮南区统计局
汕头市潮南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8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我国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下,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区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下,我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圆满完成普查现场登记工作,汇集了丰富翔实的普查数据,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区常住人口[3]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4]为1231638人。
二、人口变化
全区常住人口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290922人相比,十年共减少59284人,下降4.59%。
图1-1 近三次人口普查常住人口
三、户别人口
全区共有家庭户[5]266269户,集体户12288户,家庭户人口为1130298人,集体户人口为101340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4.24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5.59人减少1.35人。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全区常住人口是指区内11个镇(街道)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区内11个镇(街道)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5]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汕头市潮南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二号)
——地区人口情况
汕头市潮南区统计局
汕头市潮南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8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区11个镇(街道)常住人口有关数据公布如下:
一、地区人口
11个镇(街道)中,人口超过10万人的镇(街道)有6个,在5万人至10万人之间的镇(街道)有3个,少于5万人的镇(街道)有2个。其中,人口居前两位的镇(街道)合计人口占全区常住人口[2]比重为34.09%。
分区域[3]看,产业发展强镇(街道)人口为667366人,占54.19%;城乡融合发展镇人口为332673人,占27.01%;农业重点镇人口为231599人,占18.80%。
表2-1各镇(街道)人口
单位:人、%
二、地区人口变化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11个镇(街道)中,有2个镇人口增加,分别是雷岭镇增加4562人,红场镇增加2857人。
分区域看,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产业发展强镇(街道)人口所占比重下降1.03个百分点;城乡融合发展镇人口所占比重上升0.23个百分点;农业重点镇人口所占比重上升0.80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区常住人口是指区内11个镇(街道)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区内11个镇(街道)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产业发展强镇(街道)包括峡山街道、陈店镇、司马浦镇和两英镇4个镇(街道),城乡融合发展镇包括胪岗镇、陇田镇和成田镇3个镇,农业重点镇包括仙城镇、红场镇、雷岭镇和井都镇4个镇。
[4]指各镇(街道)的常住人口占全区人口的比重。
汕头市潮南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三号)
——人口性别构成情况
汕头市潮南区统计局
汕头市潮南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8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区11个镇(街道)的人口性别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区人口性别构成
全区常住人口[2]中,男性人口为626540人,占50.87%;女性人口为605098人,占49.13%。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2.38上升为103.54。
图3-1 近三次人口普查人口性别构成
-
地区人口性别构成
11个镇(街道)中,人口性别比在105以上的镇(街道)有3个,在105以下的镇(街道)有8个。
表3-1 各镇(街道)人口性别构成
单位:%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区常住人口指区内11个镇(街道)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区内11个镇(街道)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汕头市潮南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四号)
——人口年龄构成情况
汕头市潮南区统计局
汕头市潮南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8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区11个镇(街道)的常住人口年龄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区人口年龄构成
全区常住人口[2]中,0-14岁[3]人口为332704人,占27.01%;15-59岁人口为730669人,占59.33%;60岁及以上人口为168265人,占13.6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19185人,占9.68%。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4]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提高0.30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5.55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提高5.25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提高3.82个百分点。
表4-1 全区常住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人、%
二、地区人口年龄构成
11个镇(街道)中,15-59岁人口比重在60%以上的镇(街道)有3个,在55%-60%之间的镇(街道)有6个,在55%以下的镇(街道)有2个。
11个镇(街道)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均超过7%,不超过14%。
表4-2 各镇(街道)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区常住人口是指区内11个镇(街道)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区内11个镇(街道)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0-15岁人口为349779人,16-59岁人口为713594人。
[4]数据来源于《汕头市潮南区第六次人口普查报告书》(汕头市潮南区人口普查办公室编)。
汕头市潮南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五号)
——人口受教育情况
汕头市潮南区统计局
汕头市潮南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8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区11个镇(街道)的人口受教育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2]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9644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63041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45396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01591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口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1029人上升为2407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8424人上升为13238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41085人下降为36163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8419人下降为32606人。
表5-1 各镇(街道)每10万人口中拥有的各类受教育程度人数
单位:人/10万人
二、平均受教育年限[3]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区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8.18年提高至8.43年。
11个镇(街道)中,平均受教育年限在9年以上的镇(街道)有1个,在8年至9年之间的镇(街道)有7个,在8年以下的镇(街道)有3个。
表5-2 各镇(街道)15岁及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单位:年
三、文盲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52110人,文盲率[4]为4.23%。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区常住人口是指区内11个镇(街道)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区内11个镇(街道)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4]文盲率是指区内11个镇(街道)常住人口中的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汕头市潮南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六号)
——城乡人口和流动人口情况
汕头市潮南区统计局
汕头市潮南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8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区人口城乡分布及流动情况公布如下:
一、城乡[2]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3]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733910人,占59.59%;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497728人,占40.41%。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4]相比,城镇人口减少8599人,乡村人口减少47928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1.95个百分点。
图6-1 近两次人口普查城乡人口及比重
二、流动人口[5]
全区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6]为87245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7]人口为12690人,流动人口为74555人。流动人口中,跨省流入人口为52836人,省内流动人口为21719人。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8]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减少28195人,下降24.42%;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增加9778人,增长335.78%;流动人口减少37973人,下降33.75%。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3]全区常住人口是指区内11个镇(街道)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区内11个镇(街道)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4]数据来源于《广东省2010年人口普查资料》(广东省统计局、广东省人口普查办公室编,中国统计出版社)。
[5]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6]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7]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是指一个地级市所辖的区内和区与区之间,居住地和户口登记地不在同一乡镇街道的人口。
[8]数据来源于《汕头市2010年人口普查资料》(汕头市统计局、汕头市人口普查办公室编,中国统计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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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潮南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一号)——全区常住人口情况汕头市潮南区统计局汕头市潮南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6月28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我国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下,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区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下,我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圆满完成普查现场登记工作,汇集了丰富翔实的普查数据,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区常住人口[3]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 RAG-ES | 2024-09-11 |
一、常住人口全区常住人口[4]为1231638人。二、人口变化全区常住人口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290922人相比,十年共减少59284人,下降4.59%。图1-1 近三次人口普查常住人口三、户别人口 | RAG-ES | 2024-09-11 |
全区共有家庭户[5]266269户,集体户12288户,家庭户人口为1130298人,集体户人口为101340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4.24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5.59人减少1.35人。注释:[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 RAG-ES | 2024-09-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