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2022年26号)联合创作 · 2022-01-01 00:2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浏览 2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分享 举报 评论图片表情视频评价全部评论推荐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服务业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2016年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 服务业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 国办函〔2016〕8号 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建立服务业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收悉。经国务院同意,现函复如下: 国务院同意建立由发展改革委牵头的服务业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市场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2017年3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 市场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 国办函〔2017〕118号 工商总局: 你局关于建立市场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收悉。经国务院同意,现函复如下: 国务院同意建立由工商总局牵头的市场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2021年2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数字经济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2022年2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促进投资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2015年3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 促进投资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 国办函〔2015〕140号 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报送建立促进投资部际联席会议制度(送审稿)的请示》(发改投资〔2015〕2539号)收悉。经国务院同意,现函复如下: 国务院同意建立由发展改革委牵头的促进投资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反不正当竞争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2020年3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 反不正当竞争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 国办函〔2020〕107号 市场监管总局: 你局关于建立反不正当竞争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收悉。经国务院同意,现函复如下: 国务院同意建立由市场监管总局牵头的反不正当竞争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中华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养老服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2019年2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养老服务 部 际 联 席 会 议 制 度 的 函 国办函〔2019〕74号 民政部: 你部关于建立养老服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收悉。经国务院同意,现函复如下: 国务院同意建立由民政部牵头的养老服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公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国务院有关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网络市场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2017年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网络市场监管 部 际 联 席 会 议 制 度 的 函 国办函〔2016〕99号 工商总局: 你局关于建立网络市场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收悉。经国务院同意,现函复如下: 国务院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2015年2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推进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 国办函〔2015〕90号 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建立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发改高技〔2015〕1676号)收悉。经国务院同意,现函复如下: 国务院同意建立由发展改革委牵头的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疫苗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2019年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 疫苗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 国办函〔2019〕27号 市场监管总局: 你局关于建立疫苗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收悉。经国务院同意,现函复如下: 国务院同意建立由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牵头的疫苗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分享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