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2019年单独考试招生简章

联合创作 · 2024-08-16 13:46

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

2019年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院2019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高技能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80号)文件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2019年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国标代码为12581,河南省招生代码为6191。

办学地址:河南省焦作市新区碧莲路801号。

第五条 学院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制三年。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各项工作,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相关事宜。

成立由纪委书记任组长的“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考试工作监督小组”,对招生考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第七条 招生就业处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工作。

第八条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对象

第九条 招生对象:

(1)已参加河南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者。

(2)已参加河南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为对口招生)考试报名者。其中,非豫户籍高中起点的一年制中职生(随迁子女除外)不得参加我院高职单独考试招生。

第五章 考试办法与录取原则

第十条 考试办法

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与监督下,学院自主命题,对考生的文化知识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进行测评。

(一)文化知识考试

1.文化知识考试内容:语文、数学、英语大综合满分200分;试卷分值分别是100分、50分、50分,闭卷笔试,考试时间:120分钟。

2.具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将采用语文、数学、英语三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换算后成绩,文化知识考试免考。换算方式:A换算为对应科目试卷分值的100%,B换算为对应科目试卷分值的85%,C换算为对应科目试卷分值的70%,D换算为对应科目试卷分值的60%。

3.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需正常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知识考试。

(二)职业适应性测试

普通高中考生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测试内容: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试卷分值:200分;测试方式:面试或机试。

(三)职业技能测试

中职考生参加职业技能测试,测试内容:主要考察考生的实践操作技能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等;试卷分值:200分;测试方式:面试、实操、机试。

(四)考试组织:学院设点集中考试,统一封闭评卷。

(五)考试日程安排

时 间

考核内容

3月31日

09:00-11:00

语文、数学、英语大综合

3月31日

09:00-11:00

职业适应性测试

3月31日

13:00-16:00

职业适应性测试

或职业技能测试


(六)相关要求:需要参加“文化知识”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及“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请与2019年3月30日凭身份证到我校招生就业处领取准考证。

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第十一条 照顾政策加分

(一)“照顾政策加分”适用于包括普通高中生源考生和各类中职生源考生在内的所有考生。

(二)凡有“照顾政策加分”的考生,由考生本人或其委托人在现场确认环节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录取时将给予照顾政策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项。

具体加分项目及标准以河南省教育厅、省招办公布内容为准。

(三)加分方法

在考生考试成绩[文化课成绩+职业技能成绩]的基础上,另行加“照顾政策加分”。

第十二条 “职业技能”测试分数折算

(一)“职业技能”测试分数折算是指获得技能竞赛成绩或政府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等级证书的各类考生。

(二)具有一定职业技能,并获得技能竞赛成绩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本专业从业资格证书,由考生本人或其委托人在现场确认环节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录取时将给予相应的专业技能分数折算。同一考生如符合下列多项分数折算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折算分值一项。

1.获得地市教育局举办的本专业技能大赛一等奖,分数折算为140分;

2. 获得省级教育厅举办的本专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分数折算为160分;

3.获得省级教育厅举办的本专业技能大赛二等奖,分数折算为180分;

4.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分数折算为200分;

5.获得本专业初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分数折算为160分;

6.获得本专业中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分数折算为180分;

7.获得本专业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分数折算为200分。

(三)相关要求:

请具有技能竞赛成绩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本专业从业资格证书的考生,于2019年3月30日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及相关技能竞赛成绩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本专业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到我校招生就业处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进行现场确认。

第十三条 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

(一)免试对象和条件

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可免试录取进入高校专科阶段学习。

(二)免试录取程序

1.考生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登记表》。考生获奖情况的确认由我校负责审查。

2.考生所在学校请将考生《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审批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原件等资料,于2019年3月1日前送我校招生就业处。我校进行相关资格、条件的审查和公示,2019年3月5日前我校将公示后的名单报送河南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进行技能竞赛情况复审。

3.核实审定的拟录取名单由我校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由省招办办理录取手续,我校颁发录取通知书。被免试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第十四条 录取原则

根据考生总成绩为依据,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学院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并在学院网站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后确定的预录取名单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

在单独考试招生中被我院录取的考生,与参加全国统一考试招生录取的学生一视同仁,考生入学报到后享有同等待遇,但不再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未被我院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全国高校统一考试招生。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十五条 文科专业3300元/年,理科专业3600元/年;

第七章 奖助措施

第十六条 学生在我院可享受奖、助学金。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及学院奖学金。

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平均3000元/年)和学院助学金。

第八章 毕业待遇

第十七条 具有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学籍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等方面达到毕业要求,学院颁发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核发的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并由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第九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九条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招生咨询与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91-8767021、8767022

传真:0391-8767010

地址:河南省焦作市新区碧莲路801号

邮编:454000

邮箱:hngxxyzb@126.com

网址:www.hciit.edu.cn

到校路线:焦作市火车站或汽车客运总站乘30路公交车到终点站——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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