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气象局
主要职责
1.制定本行政区域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及气象业务建设的组织实施;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2.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监测网络工作的管理,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公益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以及农业气象预报、城市环境气象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等专业气象预报的发布;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并对重大气象灾害作出评估,为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
3.制定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方案,并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和协调下,管理、指导和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组织管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对可能遭受袭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
4.负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同级有关部门提出利用、保护气候资源和推广应用气候资源区划等成果的建议;组织对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
5.组织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有关气象法规的实施,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6. 统一领导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部门的计划财务、机构编制、人事劳动、科研和培训以及业务建设等工作;会同区、县(市)人民政府对所辖气象机构实施以部门为主的双重管理;会同地方党委和人民政府做好当地气象部门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7. 承担中国气象局和大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加强职能
1.加强气象综合观测业务运行的监控和质量控制工作。提高综合观测数据质量、数据汇集、评价和观测产品制作水平。
2.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应急服务。强化重大气象灾害的灾前预估、灾中跟踪评估和灾后恢复评估工作。强化气象应急服务管理,完善联动机制。
3.加强气象公共服务。整合气象公共服务资源,改善服务手段,拓宽服务领域,增加服务产品,提高服务质量。
4.加强海洋气象探测系统建设,构建海洋气象信息综合观测平台。
5.加强探测技术、装备、信息网络等方面的技术支持和保障工作,加快气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
6.加强气象科技创新和气象职工教育培训工作。加快气象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开展与多轨道业务及现代化建设相适应的新知识、新技术培训。
机构职能
大连市气象局下设内设机构5个(办公室、业务科技处、计划财务处、人事处、政策法规处),直属事业单位8个(气象台、气象服务中心、气象信息中心、气象装备保障中心、后勤服务中心、财务核算中心、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防雷减灾中心),区市县气象局8个。
(一)办公室(纪检组、党办、监审室):负责全局政务、文秘、文书档案、信访、机要、保密、政务信息、办公自动化、工作目标、外事工作的管理;负责督查、督办工作;负责气象史、鉴工作;负责接待工作;归口管理全市气象部门应急响应和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协调机关工作和重大活动。负责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宣传工作;负责中国气象报大连记者站工作;归口管理工会、共青团、妇女、统战工作。负责全市监察审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业务科技处:负责全市气象业务发展规划、计划的制定与实施;负责全市地面、高空、生态与农业、大气成分、雷电、海洋等气象探测业务管理;负责气象预报预测、气候业务管理;承担决策气象服务、公众气象服务、专业气象服务的管理;负责气候业务、农业气象情报预报、生态评估业务管理;负责气象信息网络、网络安全、技术装备和无线电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气象站网的布局与调整工作;负责全市气象业务现代化建设的组织管理;负责组织挂靠单位气象学会工作。负责制订全市气象系统科技发展规划、计划;负责科研、新技术开发、成果推广应用和科技奖励的组织管理工作。
(三)计划财务处:负责组织拟定全市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和实施;负责全市气象部门预决算、项目管理和基本建设管理;协调气象部门双重计划财务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工作;负责全市气象部门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统计管理工作;负责财务结算中心工作;负责劳服公司的管理。
(四)人事处(老干部办公室):负责市局党组管理干部的考核、奖惩、培训、任免及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负责本市气象系统机构编制、科技干部、公务员队伍、人事档案、录用调配、人才交流、劳动工资、社会保障、职称评审(推荐)等各项人事管理工作;负责职工教育、在职培训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气象系统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宏观指导和市局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及服务工作。
(五)政策法规处(执法大队、审批办):负责组织地方性气象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草拟、论证和上报工作;负责全市气象法律、法规及规章的执法监督检查;负责科技服务、气象行业管理及气象行业标准化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工作。归口管理全市防雷减灾工作。
(六)气象台:负责大连市及北方海域天气、气候、生态与农业气象业务;负责气象情报、气象灾害评估和决策气象服务工作;负责天气雷达、卫星遥感业务;负责气象应急预报预警服务工作。承担大连空气质量分析及预报业务。负责本部门科技创新和研究型业务工作,并负责科研成果业务应用推广工作;负责本部门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业务现代化建设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气象服务中心(大连市专业气象台):负责市级气象影视业务;承担气象新闻采编、专题片制作、全市灾害性天气影视信息的收集处理工作;承担中国气象频道节目采编、插播工作。负责市级公众气象服务业务;加工制作公众气象服务产品;承担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媒体及电信部门的气象信息服务工作。负责专业气象服务业务;负责制作和发布专业气象服务产品;承担气象应用指数的制作、发布工作。负责气象信息发送业务;承担公众及专业气象服务网站、手机短信、海洋广播系统、电子显示屏等系统的业务运行。负责服务需求调查、效益评估和满意度调查工作。负责对区县市气象局公众及专业气象服务等业务的技术支持和指导工作。
(八)气象信息中心:负责全市气象数据的接收、处理、传输、分发、存储、数据质量控制和归档等工作。负责全市通信网络系统的运行、监控、维护保障业务。负责市级气象信息系统保障业务;承担电视会商与会议系统、高性能计算机、气象信息共享平台、气象门户网站等业务系统的运行、维护保障工作。负责全市综合气象观测系统的运行监控业务。负责市气象档案馆的业务工作。负责市级气象信息技术支持和保障工作;负责对区市县气象局气象信息业务的技术支持和指导工作。
(九)气象装备保障中心:负责全市气象部门气象装备器材的供应保障工作。负责全市气象仪器的标定(检定)业务。负责全市综合观测系统的技术保障工作。负责天气雷达站的日常管理和技术保障业务。负责大连国家基准气候站、探空站以及沙尘暴站、大气成分站等气象探测业务。负责现代化气象技术装备的采购工作。负责对区市县气象局气象探测、技术装备等业务的技术支持和指导工作。
(十)后勤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和实施市局机关及局大院的后勤服务、安全保卫、物业管理和局大院绿化美化工作;负责组织局基建工程建设和日常维护工作。
(十一)财务核算中心:负责市局机关和市气象局各直属单位及其所办企业、各区市县气象局机关和各区市县气象局直属单位及其所办企业所有资金的会计核算;负责归集各项收支,按权限审批财务支出,依法监督资金运作;定期制作财务分析报告。
(十二)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负责全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计划制定、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人工影响天气业务管理、指挥与作业;负责气候资源普查、开发利用、项目评估工作。
(十三)防雷减灾中心:宣传、贯彻国家和省、市防雷减灾工作法律法规,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制定实施细则和管理规章;承担已建防雷装置的定期安全检查和检测工作;对防雷装置安全性能状况,按照国家相关防雷标准和规范进行检测、分析、评估。承担雷电灾害的勘查、分析、鉴定和雷击风险评估工作;为各级政府提供防雷减灾决策依据。承担全市防雷减灾业务技术指导和技术培训工作;开展防雷技术研究工作。参与大连防雷减灾业务体系建设工作,开展雷电监测预警,配合有关部门进行雷电预报和服务工作。
单位领导
市气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凤莉
市气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玲玲
市气象局党组成员、党组纪检组组长:吴克
市气象局党组书记、局长:薛建军
区县机构
旅顺口区气象局
金普新区气象局
长兴岛经济区气象局
普兰店区气象局
瓦房店市气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