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兴乡
地名由来:因乡所在地在吉兴村而得名。寓意:“吉利兴旺”。
木兰县辖乡。1956年建吉兴乡,1958年改红星公社,1981年更名公社,1984年复乡。位于县境南部,距县城14公里。面积196平方公里,人口2.3万。哈(尔滨)萝(北)、木(兰)通(河)公路过境。辖吉兴、火光、火炬、红伟、红旗、红光、红桥、红丰、长兴、良种、南利东、建新、红升、丰收、曙光、五棵树、永胜、晓光、松滨、四马架、红胜21个村委会。乡镇企业有农机修理、制砖等厂。农业主产玉米、大豆、水稻。
历史沿革:
1932年日伪时期实行保甲制时,吉兴乡南部17个村屯归属城保区,北部村归属利东保,1946年木兰解放后,定为城西区,1956年实行小乡制时,城西区分为吉兴、南利东、公义3个小乡,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撤销3个小乡,改建红星人民公社,1981年改称吉兴人民公社,1984年撤销公社,设立吉兴乡,名称沿用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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