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农业大学经济技术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联合创作 · 2024-08-16 11:59

  一、学校全称:安徽农业大学经济技术学院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四、办学地址:合肥市高教基地(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学府路1号)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专业优先的原则,录取时,充分尊重考生专业志愿,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对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根据具体情况调剂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2.录取新生时不设定男女比例,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语种不限。

  3.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关于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4.在江苏省的招生录取采取先分数后等级办法择优录取。

  5.对报考我校艺术类的考生,录取按省(市、区)艺体类有关规定择优录取。

  六、颁发证书:

  学生毕业后成绩合格者颁发安徽农业大学经济技术学院毕业证书,符合条件者,授予安徽农业大学经济技术学院学士学位。

  七、学费标准:

  均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八、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51)64380133、63858398

  网址:http://jjjs.ahau.edu.cn

  本章程由安徽农业大学经济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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