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招生章程

联合创作 · 2024-08-15 11:38

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二、学校代码:13779              

三、办学层次:普通专科

四、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五、学校概况

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始建于1958年,是医药卫生教育为主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专业群C档”)建设单位、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康养康育专业委员会执行主任单位、全国护理专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基地、全国卫生行指委健康管理专业分委会主任委员单位、河北省卫生职业教育集团理事长单位。办学60多年来,学校为社会培养了8.7万名医疗卫生技术人才。学校在教育部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中被评为优秀院校,先后获得全国文明单位、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全国红十字模范校、全国职业院校护理专业仪器设备装备规范河北省示范学校、全国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样板校、全国学校急救教育试点学校等荣誉称号。学校连续八年作为河北省高职单招考试七类和对口医学类考试牵头院校,单招、对口、普招类录取分数在河北省医药卫生类高职院校中名列前茅。学校人才培养质量优异,声誉显著,毕业生平均就业率在98%以上。

六、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以河北省教育厅下达的事业计划为准,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区、市)高校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七、录取原则

(一)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省的招生政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二)考生体检要求严格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三)高考改革省份对选考科目的要求:不限选考科目。

(四)对河北省、重庆市考生,按照其省市投档原则,对进档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五)对天津市考生,在同一专业组内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依次分配专业;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计划未满专业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做退档处理。

(六)除高考改革省份外,对进档的考生,执行分数优先的原则,按其所报专业志愿先后顺序,按照考生成绩的高低和身体条件择优录取。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计划未满专业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做退档处理。

(七)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规则中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择优录取。

(八)对加分、降分投档的考生,学校执行生源所在省的相关政策。

(九)各专业录取男女比例不限。

(十)外语语种不限,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

(十一)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八、相关专业招生要求

医药卫生大类、食品药品与粮食大类相关专业考生要求:无色盲、色弱,能准确识别红、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
   九、颁发证书种类

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十、收费标准

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住宿费800元/年/人。

十一、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九河西路39号

邮编:061001          电话:0317-5507819     

传真:0317-5508019      学校网址:http://www.czmc.cn  

E-mail:czyz1958@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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