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塘镇
地名由来:蒲塘镇,因镇人民政府驻地境内有一口大水塘,长满菖蒲,居民多用作编织材料,因而得名。
蒲塘镇位于广西兴业县北部,距县城25公里,北邻桂平市大洋镇,交通便利。全镇总面积99.8平方公里,辖16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123个自然村,351个村民小组,2002年末共有人口5.2万多人,全镇实现国内生产总值1.58亿元,其中农业总产值0.95亿元,工业总产值0.24亿元,全年完成财税收入426.48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765元。
近年来,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蒲塘镇突出抓了以下三项工作:一是大力调整产业结构。1999年,该镇被列入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镇,形成了荔枝、龙眼、柿子、麻竹等经济林果种植业,规模引种黑皮冬瓜、优质木薯、西瓜、荔浦芋等,规模发展“三黄鸡”、瘦肉型猪和肉鹅等养殖业。以水泥、红砖为主的建材企业、农副产品深加工企业也在不断发展壮大。二是加大投入不断完善基础设施。近年来,先后投入500万元硬化街道建设,投入100万元完善圩镇排污系统、安装主要街道路灯、扩建自来水厂等。同时,征地2500平方米建设一个垃圾填埋处理场,实施“绿化、亮化、硬化、美化”目标。三是扎实推进党建工作。 以“结对子”、“交朋友”活动、“123”工程为载体,切实加强领导班子效能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转变干部作风,积极开展“三级联创”活动等。四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实现工业发展新跨越。2002至
2003年度,新上项目共6个,技改项目1个,总投资额1650万元,创历史新高。
近年来蒲塘镇先后荣获兴业县双文明建设先进乡镇特等奖、玉林市文明乡镇、自治区科技示范镇、广西科技工作先进乡镇、全区和全国“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先进乡镇和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等称号。
历史沿革:
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设有蒲塘乡,属鬰林县。
1950年6月,属鬰林县第十一区。
1953年,属鬰林县第十四区。
1955年9月,第十四区改称蒲塘区。
1956年3月,蒲塘区改属玉林县。
1957年12月,蒲塘区析为蒲塘、北市、洛阳3个乡,同属玉林县。
1958年10月,设蒲塘公社,属玉林县。
1962年9月,洛阳公社并入蒲塘公社。
1984年10月,蒲塘公社撤改为蒲塘镇,属玉林市。
1987年3月,蒲塘镇分设洛阳乡,属玉林市。
1997年4月,蒲塘镇划归兴业县。